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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煤炭管理局关于做好2014年煤炭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5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各市州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矿企业、华润煤业公司、宝电煤业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23号)精神,加快我省煤炭行业专业人员的培养,缓解煤矿专业人才紧缺的状况,确保“十二五”期末实现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基本配备到位的战略目标,省局拟继续采取“煤矿推荐、订单培养”的模式,在湘潭大学、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单独招生。现将2014年煤炭单独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院校及专业名额分配 
2014年,湘潭大学(本科)、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共计划在我省单独招生80名。采矿工程和煤矿开采技术专业不招女生。 
各院校招生专业及名额详见下表。 
招生学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备注 
湘潭大学(本科)采矿工程35面向全省招生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高职)煤矿开采技术15 
工程测量技术15 
矿山机电15 

    二、报名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 
2.须与省内煤炭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和《定向培养合同》,在企业有正式岗位及工作;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职业学校); 
4.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不能有色盲、弱视等)。 
三、报名程序与方法 
(一)煤矿推荐 
煤炭企业要与推荐人员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煤炭企业应承担推荐人员在校学习期间规定的学费、住宿、书籍、资料等费用,推荐人员毕业后应在推荐煤炭企业工作服务八年以上。《定向培养合同》样本可参考附件一。 
被推荐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要填写《湖南省煤矿专业人才单独招生报名推荐表》(附表一),推荐煤矿企业要签署推荐意见,按照隶属关系,上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签署审查意见。
(二)报名 
报名相关资料: 
⑴ 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籍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⑵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⑶ 《定向培养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⑷ 《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⑸《湖南省煤矿专业人才单独招生报名推荐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考人员请携带报名资料于 5月18日前到省局人事培训处预报名。经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到省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体检。 
联系人:湖南省煤炭管理局人事培训处 王 勇 
联系电话:0731—82765267,13677303936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单独招生考试时间为普通高考时间,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煤炭行业单独招生是国家关心、支持煤炭行业的特殊政策,旨在为煤炭行业培养紧缺的煤矿专业技术人才,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 
2.各市州煤炭管理部门、中央驻湘及省属煤炭企业要及时将文件转发到各县(市、区)及下属煤炭企业,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切实搞好煤炭单独招生的组织工作。各煤矿企业要按照专业人才配备的有关规定,根据“缺什么人才,培养什么人才”的原则,推荐企业的优秀青年进行培养。 
3.煤炭单独招生考生可以同时填报湘潭大学、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两个志愿。湘潭大学未能录取的,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将全部予以录取。 
4.煤炭单独招生由省招生办组织命题、报名、考试、公布考试成绩、规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入学后享受国家统招生同等待遇。 
文件及相关表格可从湖南省煤炭管理局网站下载。 (网址:http://www.hunancoal.gov.cn/wenjfb/ShowArticle.asp?ArticleID=4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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