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退役专科毕业学生集中参考,保证专科与本科专业的对应,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专科毕业学生的专业分布,指定2至3所本科院校接收退役士兵就读并组织考试,每个专科专业限指定1所学校。凡报名参考的退役士兵将对应参加省教育厅指定的1所本科学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升本”选拔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和时间由学校确定。省教育厅将根据报名人数按各专业50%的比例确定录取人数,指定接收退役士兵的本科院校对参考的退役士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统一录取后不办理补录。有关学籍管理及其他事项与当年普通“专升本”的学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