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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校园贷”致708名大学生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8-10-30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招生就业处 浏览次数:1

震惊!今年3-7月,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共受理高校学生贷款案件708件。令人担忧的是,大部分学生目前仍处于“失联”状态,一旦法院缺席判决后仍无法执行,这些学生或被纳入征信系统,在社会上将寸步难行!不积极应诉或影响就业!

在各大高校的校园

总是随处可见各种广告的小纸条

其中有很多校园贷的小广告

很多大学生,会因为一些短期的资金需求,比如购买手机、电脑、服装等享乐型、超前型消费,而选择校园借贷。

校园贷广告,声称无抵押、低利息、手续简单等,而借款过程中却隐藏着诸多“套路”。校园贷现已被国家有关部门叫停,但是其引发的后续纠纷仍存在影响。

一、校园贷看似压力小 实则“陷阱多”

学生小天在某网贷平台借贷4000元,签署了一份协议。还款计划显示,小天每月应还251元左右,其中本金166元左右,服务费(包括利息)85元左右,通篇借款协议看下来,只有一个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没有看到对利息和服务费多少比例有明确约定。格式合同中借款责任问题也没有通过加黑加粗的方式提示学生予以明确。


看似每月还款压力不大,但24期下来,如果按期还款,小天总共需还6000多元,年利率在25%左右,而其计算利息的方式,即使已还了23期,仍以4000元作为本金。一旦还款发生逾期,要按没有还款的部分每天支付3%的违约金,远远高于国家规定。

法官提醒

如今,各种名目的网络贷依然存在。即使确实有资金需求,也要先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借款时要谨慎小心,了解国家关于利率的规定,与出借方协商时更有底气。而作为学生,不能碍于情面以自己的名义帮同学借款,须知作为成年人,合法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否则一旦无法依约履行,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不积极应诉或影响就业

今年3-7月,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共受理高校学生贷款案件708件。令人担忧的是,大部分学生目前仍处于“失联”状态,一旦法院缺席判决后仍无法执行,这些学生或被纳入征信系统,在社会上将寸步难行。


明明是高校学生,为什么会“失联”?

通过样本分析,我们发现,涉及这些案子的学生基本是大三、大四的学生,很多学生借款时还在校,发生纠纷时,已经毕业了,我们没办法联系到借款人。

——天河法院调解速裁中心 张瑞平

据统计,708件案件中,在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中,80%借款人手机号码为过期或空号,剩余20%的电话号码也普遍存在关机、不接听等现象。目前,成功送达的案件仅10%。一些学生简单以为网络贷不违法,可以不用还。

法官提醒

在校学生要有诚信意识,一旦发生纠纷,积极应诉,也可寻求家里帮助,不要逃避。否则法院如果缺席判决,将来无法执行,很可能被列入征信系统,将面临信用惩戒(贷款受阻)、限制高消费(如出行不能乘坐高铁、飞机等)等诸多惩戒措施,可谓寸步难行。


来源:广东高院、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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