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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0-03-17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潭政办发〔200936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潭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
通    知
潭政办发〔2009〕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市属及驻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各有关人民团体:
《湘潭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六日  
 
 
湘潭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为积极开展我市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大力培育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形成全社会鼓励、支持和积极参与创业的氛围,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二、工作目标
      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帮助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自主创业,力争今后五年内,每年通过创业培训和创业政策扶持,新增各类创业实体6000个以上,新增就业岗位3万个以上;全市培育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单位(企业、组织)150个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创业培训
      1. 广泛开展创业意识培训(GYB)。通过举办创业意识培训班,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创业成功人士,面向城乡劳动者开设创业大讲堂,提高全民创业意识。全市每年组织培训2万人以上。
      2. 重点组织开展创业培训(SYB)。主要面向城乡有创业愿望、具备基本创业条件的劳动者,通过规范的教学管理和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全市每年组织培训5000人以上。
      3. 积极组织开展创业提升培训(IYB、EYB)。主要面向已成功创业、有改善和提升自己经营管理能力、扩大创业规模的中小创业实体,通过创业提升培训,提高创业者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企业发展水平,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全市每年组织培训50人以上。
      (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
      1. 放宽企业准入。对初次创业人员放宽经营范围,放宽出资限制和经营场所,放宽冠名限制,简化登记手续,缩短办照期限,实行非禁即入,实行“首次免罚”制度和最低处罚制度,实行试营备案制度。
      2. 实施小额担保贷款。为需要资金支持的初次创业者提供5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各类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下同)和留学归国人员携科研成果或专利发明自主创业的,经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提供2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参加EYB及以上培训,并在当年新增就业岗位10个以上的企业,提供10~30万元的贷款,贷款总额不超过创业者投资额的50%。
      3. 减免税费。对初次创业的,创业扶持期内,按规定实行税费减免。
      4. 落实就业服务补贴。创业者新创办的企业为招用的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其招用就业困难对象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岗位补贴;对其新招用的就业人员需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照培训专业给予培训补贴。
      5. 实行土地优惠政策。创业者创业征用地时,实行土地优惠政策,参照工业园区的土地政策执行。
      (三)健全创业服务体系
      1. 成立工作机构。成立湘潭市创业指导中心,承担全市创业培训服务工作的总体规划、技术指导、组织实施和质量监控,协调、监督创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下设创业培训部、项目开发部和创业指导部。创业培训部负责创业培训的宣传、生源组织、培训和跟踪服务等工作;项目开发部负责创业项目的征集、论证、整理、发布和推介;创业指导部负责创业者创业指导、专家咨询等工作。成立湘潭市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中心,隶属湘潭市就业服务局管理,具体承担和经办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2. 健全和完善项目库。充实创业项目资源库,完善项目开发、征集、论证、推介的工作机制,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服务。一是在原有创业项目库的基础上,通过广泛搜集、外出考察学习、有偿征集等形式,收集和开发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的创业项目,进一步充实创业项目库。二是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论证,制定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创业计划书。三是对经过论证的创业项目定期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发布。四是在每期创业培训班上进行项目推介,使学员近距离接触创业项目。
      3. 成立专家志愿团。专家志愿团由全市具有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专家教授、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组成。通过专家门诊、集中服务等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咨询、指导和服务。
      4. 成立创业者协会。创业者协会归属市劳动保障部门管理,会员由成功创业的学员组成,入会人员必须经市劳动保障部门严格审查。协会为创业者提供一个相互学习、交流、帮扶以及信息、资源共享的平台,定期开展联谊和学习活动。
      5. 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和政策资金引导作用,利用城乡各类工业园区、专业化市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等适合中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从2009年开始,重点以九华经济区和高新区火炬创新创业园这两个“湖南省创业带动就业湘潭基地”和“步步高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平台,通过政策扶持和完善服务,加大创业孵化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更好的创业场地和服务。
      6. 建设创业文化。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等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开辟专栏、学习讨论、典型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支持自主创业的政策,宣传创业带头人的典型事迹,引导更多的劳动者积极投身创业,形成尊重创业、支持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加强青少年创业意识和择业观念教育,在中小学设置创业教育课程,从小培育青少年敢于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奠定创业的思想基础。举办创业成果展示会,向社会推介和宣传新项目、新成果、新理念。建立激励机制,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创业明星,发挥其示范作用,以创业先进典型带动全民创业热情。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7月底前)
      1. 制定湘潭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2. 成立湘潭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促进创业的工作格局。
      3. 成立湘潭市创业指导中心,明确创业指导中心的工作职责。
      4. 召开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
      5. 各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创业扶持配套政策。
      (二)实施阶段(2009年7月至2010年11月)
      1. 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创业成功人士,面向城乡劳动者开设创业大讲堂,提高全民创业意识。
      2. 各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创业培训,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创业的基本知识,激发学员的创业热情,明确创业扶持对象,实施重点跟踪服务。
      3. 市、县(市)两级劳动保障部门成立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中心,为创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
      4. 市、县(市)区两级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培育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单位(企业),并授予荣誉匾牌。
      5. 各级指导中心每季召开一次创业项目推介会,并组织专家志愿团人员和相关创业成功人士与创业人员见面,开展创业咨询和创业项目评估活动,确定扶持项目;开展创业带动就业现场观摩会,交流创业工作经验。
      6. 做好创业服务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发布创业信息、创业扶持政策,协助指导创业者办理营业执照、小额贷款、开业指导、人员招聘等事宜。
      (三)总结阶段(2010年12月)
      1. 面向全市开展各类创业评比活动,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创业成果突出的创业之星给予表彰或奖励。
      2. 由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情况进行考 核评估,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成立湘潭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劳动保障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劳动保障、发展改革、经委、教育、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商务、工商、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劳动保障局。
      2.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全市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工作,制定创业培训、创业扶持及创业服务整体推进的政策,负责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协调。
      (二)加大创业扶持资金保障
      1. 设立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资金规模暂定6000万元(分三年到位,2009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各2000万元)。
      2. 调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结构。将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资金、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岗位补贴和创业服务等支出。
      3. 提高就业服务补贴标准和扩大就业服务补贴对象范围。主要是提高创业带动就业培训补贴标准,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服务补贴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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