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审计法律法规制度。
2.制订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学校各项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及评价。
3.对学校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4.对学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5.对学校基建、修缮、装饰工程进行预算评审和结算审计。
6.对学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7.对学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8.对学校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9.对学校建设项目采购招投标管理进行审计。
10.开展对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及检查。
11.协助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12.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档案资料,提供审计信息。
13.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14.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审计事项。
处长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2.负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贯彻实施。
3.负责制定学校年度审计计划和组织实施,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绩效考核工作。
4.根据工作计划和学校安排,组织开展各类审计工作。
5.组织审计人员的政治与业务学习和后续教育及职业实践。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工作职责
1.协助处长处理处内各项行政工作。
2.协助处长组织开展各类审计工作。
3.负责审计项目档案的立卷、整理、归档工作。
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