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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7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组织人事处 浏览次数:1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遴选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需求,现将相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留学类别

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三个月。

二、推荐人选要求及留学院校和选派专业

详见《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遴选通知》(附件1)。

三、推荐人选材料上交时间

因时间紧迫,请各相关单位务必在2021年5月30日17:00前,将附件2《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报名表》报组织人事处(办公楼222),过时不再受理。

 

组织人事处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遴选通知》

附件2: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报名表

转发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遴选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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