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部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和改进学院党建工作,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全面、客观地考核各党(总)支部履行职责情况,充分发挥党(总)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为我院科学发展服务,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群众满意原则。把群众满意作为考评工作的根本标准,在考评内容、考评方法上切实体现群众要求,使考评工作成为检验群众对学校党建工作是否满意的重要手段。
(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定量测评和定性分析,全面了解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
(三)组织自评与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创新原则。强调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探索研究,激励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和机制。
二、考核范围
考核的范围是学院基层党(总)支部,包括资源工程系党总支、信息工程系党总支、经贸社科系党总支、机关党支部、思政党支部、教务党支部、实习工厂党支部,以及各党总支下属的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老干所党支部的工作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三、考核内容
(一)班子建设
班子(支委会)成员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支委会对党建工作领导有力。支部积极支持和指导群团组织开展活动。
(二)队伍建设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好。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和鼓励教职工学习和进修培训,教职工队伍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工作机制
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
学习型党组织的创建活动。建立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建立“五育人”工作机制,措施有力,效果好。建立和落实宣传工作机制,加强支部校园网页和其他宣传阵地建设。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四)作风建设
党员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党员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所在部门团结协作,奋发向上。党员能坚持原则,积极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党员积极发扬求真务实、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
(五)工作业绩
支部紧密结合部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业务工作,积极开展“立项活动”,推动了业务工作的开展,取得好成效。党建工作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和促进所在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建设发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创新与特色
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努力研究新情况、新特点,掌握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新机制、新途径、新方法。开创工作新局面。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具有特色,出成果,出经验,在全院范围内具有示范性作用。
四、实施办法
(一)党(总)支部自评。每年年末,各党(总)支部在全面总结党建工作的基础上,对照考核表(见附件),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学院考评验收。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每一个单位进行检查考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并视其情况有选择性地征求被考评单位人员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考评。
(三)党总支下属的党支部工作考核由支部自评和总支考评,院党委抽查,并把抽查情况(党总支对支部考核严谨与否)和结果作为党总支工作考核的重要参数,对不符要求的,酌情责成其重新考核。
五、评分方法
(一)总分为100分。其中,班子建设15分,队伍建设15分,工作机制15分,作风建设15分,工作业绩34分,创新与特色6分。
(二)计分中总分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少于60分为不合格,85分以上的可申请评优。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支部工作考核不能申请评优:
1、本支部建制范围内党员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或教职工受开除公职处分;
2、本建制范围党员和党外教职工被判刑;
3、本建制范围党员和党外职工违反计划生育。
六、考核结果应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各党(总)支部年度目标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人职责和评选表彰优秀党组织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结果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分别反馈给被考评单位,并以一定的形式向全院通报。对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中被评定为合格等级的党组织,要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完善措施;对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级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院党委将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单位的情况汇报。
七、组织领导
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由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的考核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考核的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
八、考核工作要求
(一)在考核过程中,应注意将考核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党内自查与党外监督相结合。通过考核切实促进党(总)支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参加考核人员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考评和反映情况。要严格执行考核程序,掌握考核标准,遵守考核纪律。
(三)加强考核工作的监督,纪检部门对考核工作全程有效地实施监督,对考核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九、附则
(一)各党(总)支部要结合自身特点,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自
附件: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部工作考核评分表
2011年10月28日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部工作考核评分表
(总)支部名称: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考 核 方 式 |
自评分 |
考评分 |
备 注 |
班 子 建 设 15分 |
班子(支委会)成员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工作部署和国家的政策法规(2分); 2、班子成员政治业务素质和领导水平较高,表率作用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3分)。 |
查阅学习笔记、工作记录等,听取汇报,并据平常考察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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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委会对党建工作领导有力。 1、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1分) 2、班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主动开展工作;(1分) 3、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1分) 4、按期召开支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意见,党建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支持行政领导开展工作(2分) |
查阅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工作记录本等有关原始资料,听取汇报。没有年度计划或总结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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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积极支持和指导群团组织开展活动。 1、支委会定期(每学期至少1次)研究群团工作,主动协调群团组织和行政工作的关系,积极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活动;(3分) 2、加强对建制范围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1分) 3、支持教工团支部工作,教育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 (1分)。 |
查阅有关原始资料;听取工会、团组织意见;听取汇报。每年研究群团工作会议少于2次,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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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 伍 建 设 15分 |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党员加强党性修养锻炼,认真落实保持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履行党员义务,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好,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6分) |
查阅有关资料,听取汇报,座谈或群众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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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支部建制范围有党员、教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本项不超过7分。 |
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教职工政治学习,教育教职工学习掌握科学理论,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先进教育理念,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致力学院教育改革和建设发展,支持和鼓励教职工学习和进修培训,教职工队伍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5分) |
查阅有关资料,听取汇报,座谈或群众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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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的分层次教育;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有计划,有专人负责,有教育考察措施,按季度谈话,按期填写表格,按年度做出结论,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工作,材料齐全。(4分) |
1.查看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工作记录、党校分校、党章学习小组计划和学习教育记录;抽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座谈和个别了解。 2、重点检查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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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机 制 15分 |
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的创建活动,完善和落实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履职创业、民主参与、考核奖惩激励等方面的制度,重点考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落实情况。(5分) |
查阅组织生活有关记录与有关资料,听取汇报,座谈和群众测评,其中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上党课、主题活动各加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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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制”着重考核机制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 |
1、建立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坚持好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政治理论学习人员有保证,记录翔实规范,促进教职工自觉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思想工作分级负责制和党员思想工作责任制,开展深入细致思想工作,成效好。(4分) 2、建立“五育人”工作机制。各支部结合部门工作特点,组织党员、教职工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和生产育人工作。措施有力,效果好。(3分); |
1、查阅有关资料,听取汇报,座谈和群众测评。 2、教工政治学习等集体活动每次0.15分,在此基础上,据参加活动人数和活动实效评分,并全面检查每位党员落实思想工作责任制的比率和实效。 3、“五育人”工作考核主要根据工作制度、途径、方法和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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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和落实宣传工作机制,加强支部校园网页和其他宣传阵地建设(1分); 2、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成效好。(2分) |
按宣传部要求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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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风 建 设 15分 |
党员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自觉学习科学理论,认真指导自身实践。(3分) |
根据党员完成规定学习笔记情况和学风、实效综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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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认真实践党的宗旨,服务意识强,关心并了解群众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实事求是向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反映,结合本职工作努力为师生员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和献爱心、送温暖等活动; 2、所在部门团结协作,奋发向上。(6分) |
着重根据改进工作作风,及时热忱为师生办好事实事和部门团结情况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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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能坚持原则,积极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3分) |
着重根据党员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记录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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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极发扬求真务实、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勤勉扎实工作,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严格廉洁自律。(3分) |
根据实际酌情评分(如有发生腐败现象而受处分,本项目考核不超过7分,支部不得评为先进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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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业 绩 34分 |
支部紧密结合部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业务工作,积极开展“立项活动”,推动了业务工作的开展,取得好成效。(4分) |
根据支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成果验收评估结论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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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和促进所在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建设发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0分) |
1、主要根据年度部门工作考核成绩,并根据党支部的保证监督作用评分。 2、在上述评分基础上,根据建制范围的集体受到上级(指院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情况酌情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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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与 特色 6分 |
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努力研究新情况、新特点,掌握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新机制、新途径、新方法。开创工作新局面。(2分) |
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论文篇数达教职工数20%得2分,达18%得1.8分,以此类推;1篇市厅级及以上获奖论文或市级以上党建刊物发表的论文按2篇计;此栏分数不超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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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具有特色,出成果,出经验,在全院范围内具有示范性作用。(4分) |
查阅有关资料;听取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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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1、各支部在考评前,要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实事求是地总结支部工作,并准备齐全有关的原始记录材料。凡考核涉及有关数据的,要进行有关数据的登记和统计。 2、支部工作考核,60分以上为合格,少于60分为不合格。85分以上的可申请评优。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支部工作考核不能申请评优:(1)本支部建制范围内党员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或教职工受开除公职处分;(2)本建制范围党员和党外教职工被判刑;(3)本建制范围党员和党外职工违反计划生育。 4、党总支下属的党支部工作考核由支部自评和总支考评,院党委抽查,并把抽查情况(党总支对支部考核严谨与否)和结果作为党总支工作考核的重要参数,对不符要求的,酌情责成其重新考核。 5、离退休党支部、老干所党支部的工作考核内容和办法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