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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第四期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1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湘潭市委组织部发展党员有关工作通知精神,学院今年12月底前需完成400人发展计划。为确保在12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剩余计划数,请各党总支严格按照《2021年第四期发展对象确定、考察工作日程安排》的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0月1日

2021年第四期发展对象确定、考察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主要环节

基本内容及要求

完成时间

1

确定发展对象

1、征求意见(培养联系人和党员、群众的意见)

2、支委会讨论

3、提交《发展对象备案表》

10月9日前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10月12日前完成备案

2

发展对象

公示

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月17日前

3

政审

针对被发展对象父母、配偶、直系亲属进行函调

10月24日前

4

发展对象

培训

党校培训合格后,各总支领取《发展对象培训合格证书》

10.23-10.24

5

学院党委

预审

提交发展对象预审表,预审合格后,各总支领取《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预审结果通知)

11月1号前提交预审表

11月9日前完成上报预审请示

6

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通过后,各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如实写入被发展对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1月16日前

7

接收预备

党员公示

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11月23日前

8

预备党员

谈话

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与各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谈话

11月30日前

9

更新党员库

各总支及时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更新新发展党员信息及更新支部三簿一册

12月15日前

10

学院党委

审批

集体讨论、表决,发展审批结果通知

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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