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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 优秀大学生党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9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组织人事处 浏览次数:1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的通知》精神,经三个二级学院党总支提名、组织人事部会同学工保卫部、团委联合考察、校党委会研究审定,决定推荐管理艺术学院奉慧涛同志为202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起至5月25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纪检监察处或组织人事部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受理匿名和假冒信息(电话、姓名等)举报。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纪检监察处或组织人事部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为反映者保密。

联系电话:0731-52518776(学校组织人事部)

0731-52554275(学校纪检监察处);

电子邮箱:hnlgzyrs@163.com

组织人事部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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