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职能部门 > 纪检监察处 > 党纪法规 > 纪检制度

省委“九项规定”

发布时间:2016-09-12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省委“九项规定”.docx


        1. 改进调查研究:建立通报、协调等科学安排制度,严格规范省领导的考察调研活动;考察点的确定及日程安排要有利于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不事先踩点,现场不准临时装修或增添设备;轻车简从,严禁到机场、车站、辖区边界和高速公路出口迎送。


        2. 精简会议活动:切实减少会议活动数量,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规格;各类会议要压缩会期,减少与会人员,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一般不邀请省领导出席或接见会议代表;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改进会议形式,能开电视电话会议的不集中到省召开;加强会议经费管理,严禁铺张浪费,不得摊派和转嫁会议经费,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会议纪念品,严禁在会议期间组织公款旅游等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严控各类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不得“搭车考核”、“越权考核”。

       

        3. 精简文件简报:发文应当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内容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再发文;文件要严格控制篇幅,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确保办理工作高效有序。


        4. 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没有实质性工作任务的,不安排出国(境),严禁以考察、学习、研讨、培训、招商、促销等名义,组织或参加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公款出国(境),严禁在批准的团组外擅自组建随访团。


        5. 改进安全保卫工作:省领导到基层调研和出席公务活动,不得封路,不得违反规定用警车开道,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 改进新闻报道:简化省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把镜头、话筒对准群众,把版面留给基层,多写百姓故事,多反映群众呼声;省领导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不作报道。


        7. 严格文稿发表: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省领导个人不得担任书刊、影视片和其他音像制品的主编、编委、顾问等职务;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 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禁豪华装饰公务用车,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职权向企事业单位、下属单位提出换车、借车和摊派款项买车的要求;严控楼堂馆所建设,已达到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不准改扩建、新建或购买办公楼,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规范、控制同一公务接待活动中的省领导和其他陪同人员人数,严禁以任何名义进行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礼品。


        9. 加强督促检查:省委常委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教育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办事;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便于操作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或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狠抓落实;要将执行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打印 纠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