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7]284号)的精神,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照片须与学历证书一同注册上网,并委托新华社中国图片社负责图像的采集、制作工作。我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上的照片将全部采用本次所拍照片,为了做好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预计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摄像的时间定为2007年11月11日上午8:00~11:30。为确保拍摄工作顺利进行,请通知各位预计毕业生按时在学校进行拍摄。
2、学生如因无法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拍摄,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周老师联系(0732-2518603)。因此而延误毕业证书的办理,造成不能按期毕业注册等情况,由学生本人负责。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