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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30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7]284号)的精神,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照片须与学历证书一同注册上网,并委托新华社中国图片社负责图像的采集、制作工作。我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上的照片将全部采用本次所拍照片,为了做好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预计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摄像的时间定为20071111日上午800~1130。为确保拍摄工作顺利进行,请通知各位预计毕业生按时在学校进行拍摄。

2、学生如因无法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拍摄,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周老师联系(0732-2518603)。因此而延误毕业证书的办理,造成不能按期毕业注册等情况,由学生本人负责。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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