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籍清查,我校以下学生存在学籍异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10日)。请相关当事人在公示期内,到相关二级学院办理手续,或者电话咨询辅导员、教务处(0731-52518603)。否则将作“自动退学”处理,学校不再承担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备注:本公告请有需要的各部门、各单位下载PDF档。
公 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