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教务 [2023] 2号
各教学院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学业过程管理,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22]25号)和《学生手册第六章学籍预警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本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对象
2021级、2022级学生
二、学业预警时间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学业成绩,高度重视未通过课程,督促提醒学生及时参加相关课程补考。
2.各教学院部及时将学业预警详情通知到学生本人,安排专人联系家长,告知学生和家长学院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证学生学业预警工作落实到位并做好相关记录。
3.各教学院部高度重视并加强学生学业过程管理,对预警学生建立台账,了解思想动态,帮助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预警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业预警情况统计表.xls
教务处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