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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我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4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各系部:

    根据《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1]521号)精神,为了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在我院2012届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7、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市级三好学生(含优秀党、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党、团员)至少一次;

(2)省、市级优秀毕业生必须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含优秀党、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党、团员)至少二次;

(3)院级优秀毕业生必须获得过学院奖学金及单项奖,并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含优秀党、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党、团员)至少一次;

(4)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市级奖励;

二、推荐名额

1、各系部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本系部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具体名额如下:资源工程系30人;信息工程系30人;经贸社科系31人。

2、各系部上报湖南省教育厅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本系部毕业生总数的2%以内。具体名额如下:资源工程系12人;信息工程系12人;经贸社科系12人。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系部考察。

(1)、由各系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系部其他班级的意见,于12月1日向学生工作处上报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期12月2日——12月6日。

(2)、各系部于12月2日在学院优秀毕业生基础上向学生工作处提名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对象,上告被提名对象的考察情况,然后提出是否作为学校推荐对象的建议。

3、学校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系部提交的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上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对象,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期12月3日——12月7日。

四、奖励

1、经学院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由学院授予“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通过省教育厅审定的优秀毕业生,由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2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和主管单位优先推荐给用人单位。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样式)

2、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样式)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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