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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邪教对社会秩序稳定的危害

发布时间:2018-04-08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社会秩序的稳定,主要指社会治安环境有序,法制得到遵守,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风气正常。然而,邪教组织却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巨大的冲击与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破坏社会治安

  社会治安的状况是社会稳定的晴雨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邪教的邪恶本性注定了邪教必然要破坏社会治安。最具现实危害性和危险性的,是邪教用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相对抗,进行邪教恐怖活动。一方面,邪教组织为达目的,不惜以教徒的生命作为政治赌注,诱导信徒自杀或制造绑架、暗杀、投毒、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反社会、反人类的疯狂行为震惊世界。在国外,邪教的这类疯狂之举已经屡见不鲜。据不完全统计,近年世界各地邪教组织杀人或自杀在10—1000人之间的恶性案件已超过27起。在我国,邪教恐怖活动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法L功”制造了多起自焚事件,因修炼致死超过1700多人。2003年5月25日至6月27日,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连续发生罕见的投毒杀人案,导致17人死亡。这起系列命案的制造者陈福兆是一名“法L功”痴迷者,指引他一而再、再而三投毒杀人的是“李洪志师父点化”他的所谓“反修”:通过“杀生”来“提高自己的功力,达到修炼的最高境界。”为了扩充队伍发展组织,一些邪教组织成立了破坏行动小组,打击异己,残害人命,进行系列的刑事犯罪活动。另一方面,邪教组织也以恐怖手段控制教徒。如“全能神”规定:信徒一旦入教,就永远不准退出。在教内还必须虔诚,三心二意者要遭受神的惩罚,包括断手脚、割耳鼻、坐地牢、绞杀、毒杀等,把“东方闪电”办成了一所人间地狱。2014年5月28日,山东招远张帆等5人为宣扬邪教“全能神”,在麦当劳向就餐者吴硕艳要电话。遭拒后,他们自称“她的衣服里有风,是恶灵”“她在吸取我的生命”,用拖把狂殴吴硕艳,用脚跟猛跺其头部,称“就是要打死!”,吴硕艳就这样被邪教徒活活打死。

  二、挑战法律,破坏公共秩序

  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从世界范围看,受到法律保护的宗教和宗教组织,都必须自觉尊重并维护社会的基本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这是现代社会法治的要求。邪教不同,出于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不仅不依法设立,而且诋毁政府、法律秩序的作用,处处煽动闹事。如“法L功”头目李洪志宣称:“现在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民族问题,国家与国家的问题,民族之间的矛盾,许许多多社会犯罪各方面的原因,哪个政府都头疼,谁也解决不了。”他极力否定法制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人都像动物一样被管着,没有出路了,谁也想不出办法了。”其他邪教在宣扬自己无所不能时,也都宣扬“法律无用论”,以破坏国家法制,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

邪教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邪教残害人的生命,破坏社会安定,本身就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挑战。邪教还往往利用社会热点问题,借机鼓动信徒抗拒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实施,如集体抗交公粮、暴力抵抗政法机关执行公务、干扰基层政权依法行政等,社会危害更加明显直接。事实上,哪里有邪教组织存在,哪里就有吸毒、淫乱、暴力、欺诈等犯罪活动。更为恶劣的是,邪教进行破坏活动的手法不断翻新。

2002年6月23日,“法L功”邪教组织为宣传其歪理邪说,居然公开攻击我民用通讯卫星——鑫诺卫星,造成我国部分地区电视信号被覆盖,开创了搞信息恐怖活动的先例。近年来“法L功”邪教组织还多次搞电视广播插播,严重干扰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公然践踏了国际公约和民用通信准则。

  三、邪教毒化社会风气

社会风气是指某一时间社会中大多数人的行为习惯和偏好。良好的社会风气,本身是一种深厚的社会凝聚力。人们精神振奋,道德高尚,积极向上,追求崇高的目标,全社会形成敬老爱幼、助人为乐、安定团结的良性状态。恰恰相反,邪教鼓吹的歪理邪说,使人们消极悲观,道德败坏,动摇人们对社会发展进步的信心,危及社会的稳定。一些邪教教主打着宗教旗号,以救世主名义不仅骗取钱财,而且奸污妇女。“门徒会”头目以传教为名进行淫乱活动,说“与信神的人结婚能避灾避难”,发生性关系是“转经”、“转灵气”。

“主神教”教主刘家国骗得了大量钱财,仅在湖南一省,被他以“蒙召”为名奸污的妇女、幼女多达27人,最小的才13岁。

  四、干涉婚姻,破坏家庭

  邪教组织否定家庭,扰乱家庭生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祥和与否不仅影响家庭成员、邻里、单位和社区,而且还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任何家庭成员横遭不幸都将给这个家庭以毁灭性打击。但在邪教看来,教主比丈夫或妻子更重要,教派比家庭更重要。因此,要离开家庭,抛弃丈夫或妻子、孩子离家出走。“统一教”要求信徒必须离开自己的父母。“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要求全家加入该邪教。唆使教徒与不肯加入该邪教的丈夫或妻子离婚,致使多少好端端的家庭被拆散。李洪志及“法L功”组织的核心人物,靠盘剥练功者的血汗钱,聚敛巨额财富,而因痴迷“法L功”自焚、自杀、自残、杀人者就达数千人,事实上,这也就毁灭了数千个家庭。据调查,教徒因参与“主神教”祷告活动或骗钱、骗粮而引起家庭纠纷的事时有发生,如仅在湖南,夫妻打架受伤的达200多人次,其中重伤12人,轻伤34人,夫妻离婚16人。

  五、冲击人际关系

  门徒会提出要打倒“东方风俗”,建立“主”内的人际关系。把不信其邪说的群众称为外帮人,要求信徒“与外帮人不结亲、不往来、不帮工”。“法L功”要求,要练功就必须抛弃伦理情,丢掉平常心,置父母、夫妻、子女于不顾,放弃对社会、家庭、他人应尽的义务。受“法L功”毒害,许多习练者成了社会的“边缘人”,在家中无法与家庭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在单位和社会难与他人沟通,他们为消“业力”与社会脱节,对社会的理解和信任大幅度递减。邪教组织扯断了社会生活中的人际关系“网结”,使正常的人际关系陷入瘫痪,人们的相互信任度降到了冰点。原本是正常的人一旦陷入邪教组织,就会变得异常冷漠,视家人、亲戚、朋友为路人,旁人对他们也“敬而远之”。

  总之,邪教是人类社会的一大公害。在当代社会中,邪教如同“瘟疫”,在各国滋生,并逐渐呈国际化趋势向世界蔓延。从乌干达邪教几百人的“集体自焚”,到我国“法L功”信徒在天安门广场自焚,都表明邪教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是灾难性的,邪教直接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形成了对社会政治稳定的严重威胁。善良的人们,只有擦亮眼睛,与邪教作坚决的斗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才能共享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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