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专干在处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是:
一、深入部门调查研究,随时掌握校园周边及校园内部的治安状况,做好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控制工作。
二、负责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深入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对查获的违法犯罪人员,按级报请处理。
三、负责预防和查处治安灾害事故工作,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使预防各种治安、灾害事故责任明确,有章可循。
四、负责抓好学院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监督、检查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害品的购进、运输、保存、保管和使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五、负责维护校园的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好学生公寓、宾馆以及公共场所的安全秩序及大型活动与集会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接待群众、学生举报与报案,调查处理一般性治安案件,建立健全各种治安档案,并根据情况报请处理。
七、负责院内从事劳务活动的暂住人口及经营摊点的登记与管理工作,落实主管单位和责任人,签订《治安责任人保证书》。
八、积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