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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爱心传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9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各系部:

   “爱心传承”工程作为学院“爱”文化的一项品牌工作,通过几年的建设,已作为湖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成功结项,并取得了较好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大力推进了“爱”文化的建设。现就进一步推进“爱心传承”工作特别是践诺工作的几点具体意见通知如下,望各系部遵照执行。

     一、明确各系“爱心传承”工作具体指导老师,并在系学生会中成立爱心传承工作部,展开“爱心传承”工作。(完成时间:6月15日)

     二、“爱心传承”工作签订承诺协议是从07级学生开始展开的,现已进入践诺期,请各系安排相关辅导员、班主任在07级学生选拔确定“爱心传承”工作负责人,其中系学生会(07级)确定至少4名学生,各班确定2名学生,负责联系所有07级学生全面展开“爱心传承”宣传工作,提醒学生践诺,并告知践诺方式,详情见校园网的“爱心传承基金会”专网。(完成时间:10月30日)

    三、召开11级学生“爱心传承”承诺动员大会,签订承诺协议,并在11级各班学生中确定2名负责人负责“爱心传承”的跟踪宣传工作。(完成时间:11月30日)

    四、主动联系本系优秀校友进行“爱心传承”宣传工作,积累践诺资金,统计好本系经手的2013年践诺资金数额,确保完成本年度践诺任务。(完成时间:12月31日)

    请各系部按照学院要求扎实做好“爱心传承”推进工作,并按时间要求将开展的相关情况上报院团委,院团委将联合财务处于每月30日前公布“爱心传承”践诺的基本情况。

 学生工作部              团委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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