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主持学生处全面工作、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制定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完善和修订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一、负责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院学生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检查落实。
三、负责协调、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和非常事件,负责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研究把握学生思想状态,为院领导了解和掌握学生情况作好参谋助手。
四、负责全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活补助金的评定、管理、发放工作。
五、负责全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定、表彰工作。
六、负责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工作。
七、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八、负责学生辅导员队伍的管理培训及其工作考核。
九、协助校党委组织部做好学生业余党校的培训工作和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十、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十一、对团委、学生会工作进行指导。
十二、指导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十三、协助做好学生军训工作及国防教育活动。
十四、负责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