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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案例1:“是谁动了我的奶酪”

发布时间:2012-05-05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一天早上出完早操后,一名同学向我报告说放在书包里的两百元钱被人拿走了。当时操场上还有很多人,而这位同学的书包和其他人的书包就放在一起,并且其他人的书包都未动过,唯独他的书包被人翻过。我问他把钱放进包里的时候,有哪些人在场,他说很多人都在场,自己也说不清了。我只好提醒他自己今后多注意。此后,又有该同学寝室的其他人陆续向我报告说自己放在枕头下或放在抽屉里的钱总共约1000多元被盗,但门窗均未有被撬的痕迹。
     案例思考
1、对查证落实的学生钱物被盗案件中作案人你会怎么处理:
A、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B、查实,并报请学校处分
C、赔偿钱物了事 D、纪律处分,并根据情况进行深入教育
2、目前高校学生钱物被盗案多发的原因是什么?有何共同特征?怎样根治?
    案例分析
    我感觉,这个寝室很可能有内盗。但是所有的人都说自己被盗过。我找来这个寝室的同学一个一个地单独谈话,希望能从中找出一点儿线索。但是,每个人都显得很正常。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引起他们的相互猜疑,我不再单独找他们谈话,而是在班上提醒所有同学注意自己的钱、物,谨防小偷,可在私下里,我开始关注这个寝室的同学平时的消费情况,并把他们的消费情况与其经济状况相比较。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比较,我发现该寝室有一学生近来出手比较阔绰,而这一切与我们平时对他了解的实际的经济实力并不相符。我认为这个同学有一定的嫌疑,但只是这个情况并不能证明这个同学就是内盗。
    教学秘书向我反映说这个学生已有好几门功课亮了红灯,若这学期再有不及格的情况,他可能会被退学。我找他谈话,希望他在学习上多下功夫,他表现出不在乎的样子。我装作不注意地套他的鞋很漂亮,问他花了多少钱,他得意地说六百多。我奇怪地问他,不是因为没钱交学费刚办了助学贷款吗?他一下子不吭声了。在我的继续追问下,他支支吾吾说是用家里刚寄来的钱买的,他边说眼睛边瞟着别处,不敢看我。谈完话后,我立即给他亲戚家挂了一个电话,请他父亲听电话(他家里没有电话),我对他父亲说:“我是老师,你刚寄给你儿子的钱他已经收到了,因为他们寝室没有长途电话,所以我代他向你报个平安。”他父亲奇怪地说这段时间没有寄钱给某某呀。我故意说你不是某某某的父亲吗?他说不是,我连忙说自己打错了。挂上电话后,觉得自己的判断已经被证实,召集他们寝室的同学开会,告诉他们我已经查出他们寝室内盗是谁,之所以不点名,是希望他能主动站出来承认错误,以取得大家的原谅。我边说也盯着某某的眼睛,他看向别处,表情很不自然。我于是告诉他们我可以多给一天时间让这个同学好好考虑,希望他不会让我和同学们失望。他沉默不语,我接着说,如果偷窃的同学还是不主动承认的话,我只好将其交给学校保卫处来处理了。不过,他要是明智的话,应该下决心承认,只要他能主动认识错误,老师和同学一定会原谅他的。他思考了很长时间,终于说:“我承认,请老师谅解我。”我进一步向其了解偷窃的原因,他说看到别人有钱买这买那,自己十分羡慕,但家里较困难,不想给家里造成经济负担,于是做过几个家教但赚钱太少又很慢。那天看到某某同学把两百块钱装进了书包里,实在忍不住去拿了。见没人查,就经常趁寝室同学不在偷他们的钱。我要求他向寝室同学道歉,并分批把钱还回去。他在我的陪同下走进寝室,鼓起勇气向大家讲述了自己偷窃的原因及经过,并一再请求大家原谅他。寝室的同学十分气愤,说这段时间寝室里大家相互怀疑,结果弄得关系紧张,都是他造成的。平时看见他困难,寝室同学还主动借钱给他,没想到他居然做出这种事情,大部分人一下子觉得无法接受。我批评了某某所作所为,指出他将受到校纪的处分,希望大家教育他,鼓励他,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同学们表示需要时间考虑。之后,我又多次找某某谈话,对他进行教育,他十分懊悔自己之前的行为,表示自己一定要重新做人,发奋读书,不让老师和同学失望。后来,他把钱全部还清了,功课也不再亮起红灯。
    案例思考
    高校学生钱物被盗案件的屡屡发生,严重地扰乱了学校的正常秩序,给社会、家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广大师生深恶痛绝。对待盗窃现象一方面一定要引起重视,尽量侦破;另一方面不能胡乱猜疑,轻率处理,关系到一个学生一生的名誉,即使掌握了确切证据,查证属实后,也不能简单处理,一定要尊重学生,经常找学生谈话,促使学生从内心里、从思想上认识自己的错误。切不可一味地批评,而要尊重学生的人格,鼓励学生重新做人。
    近年来,由于高校人群密集,人流量大, 学生钱物被盗时有发生。但从整体来看,有80%以上的失窃案发生在学生宿舍、教室、餐厅、图书馆、体育场所,而且基本为内盗,侦破率较低。目前,单靠学校保卫部门的力量只能最低限度地预防发案率,主要措施主要是学生要增强防范意识,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不给窃贼造成可趁之机;同时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各项安全教育,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治安综合治理的自觉性,共同构筑校园道群防群治的综治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有偷窃、骗取、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故意损坏等侵犯公私财物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链接
    学生宿舍被盗后该怎么办?
    发现自己寝室被盗,不少同学首先想到的是赶紧翻看自己的柜子、箱子、抽屉,看看自己的钱财短少了些什么。另一些同学则出于关心、好奇等原因前来围观、安慰。结果,待公安保卫部门接到报案来到现场时,现场的原始状态已发生很大变动,一些与犯罪活动存在内在联系的痕迹、物品已遭到破坏。一些与犯罪毫无关系的痕迹物证又出现在现场,使得公安保卫人员难以对犯罪活动做出准确判断,影响了破案工作。那么发现寝室被盗该怎么办呢?
    1、发现寝室门被撬,抽屉、箱子的锁被撬坏或被翻动,则很可能盗窃分子已来光顾,应立即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并告知系有关领导。
    2、保护好现场。犯罪现场是判断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和真实反映犯罪人客观情况的基础,只有把现场保护好了,侦察人员才有可能把犯罪分子遗留下的手印、脚印、犯罪工具等所有痕迹、物品发现和收集起来,而这些正是揭露和证实犯罪的有力证据。如果案件发生在寝室内,可在寝室门前(一楼还包括窗外)设岗看守,阻止同学围观,不能让人进屋,更不能翻动室内的任何物品,封闭室内现场。对盗窃分子可能留下痕迹的门柄、锁头、窗户、门框等也不能触摸,以免把无关人员的指纹留在上面,给勘查现场、认定犯罪分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如发现存折被盗或可能已被盗,应尽快派人将有关同学的姓名和存折号通知储蓄所,防止盗窃分子将存款取走。这就是常说的挂失。
    4、如实回答前来勘验和调查的公安保卫干部提出的各种问题。回答一要实事求是,不可凭想象、推测;二要认真回忆,力求全面、准确。
    5、积极向负责侦察破案的公安保卫干部提供情况,反映线索,协助破案。反映情况时要尽量提供各种疑点、线索,不要觉得此事无关紧要而忽略;也不要觉得涉及某个同学怕伤感情。公安保卫部门有义务为反映情况的同学保密。例如某同学寝室被盗后,该同学想到自己第二节课时没听课,到商店买东西,在商店里看见的一个人很像是同寝室另一同学的老乡,该人前不久来城做生意还来寝室玩过,接触感到这人行为谈吐都不正派。但这位同学一是怕看错人,二是没有任何真凭实据。凭空怀疑怕同学知道了伤感情。三是怕连带出自己不上课的情节而受批评,因此好几天都没说。后在保卫干部反复启发下打消了顾虑,反映了这一线索。经保卫部门调查侦破,很快掌握了这个“老乡”的作案证据,追回大部分赃物,为该宿舍同学挽回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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