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院学生均参保了城镇医保。
1、学生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湘门诊)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一次性治疗费用在1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部分按65%的比例报销。
2、学生门诊直接到学校首诊医院(继湘门诊)就诊,住院或异地住院都要凭学生参保凭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先到继湘门诊办理转诊,或电话告知首诊医院(继湘门诊)。
3、学生经首诊医院(继湘门诊)批准转外治疗,或因外地实习等情况突发疾病在异地住院的,先由自己垫付医疗费用,回本市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参保凭证、住院证明、住院发票、住院清单)到学校首诊医院(继湘门诊)按规定报销。
4、学生医保联络人:桂医生,电话:55555828。
二、 学生出险后,及时报案,告之相应的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报案电话:95519;中国人财联合保险公司报案电话:95585;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报案电话:95105698。
三、应该到国家正规(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紧急情况除外,稳定后转入国家正规(县级以上)医院继续治疗;
四、告之相关辅导员老师,再到系部学生干事老师处进行登记,治疗结束后将相关资料交系部学生干事老师;
五、学生干事收齐出险学生资料补审后,上报到学校资助中心;
六、 由资助中心审核后报相应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理赔后将赔款打入出险学生建设银行的个人账户。
注:我院学生保险承保公司是三家,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保资源工程系学生和2012级经贸系学生;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承保信息工程系学生;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承保2010级、2011级经贸系学生;
学生保险出险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意外受伤门诊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并写上所在班级全称;
2、学生本人建设银行账户(存折或卡)复印件;(要求开户行是在建设银行岚园分理处)
3病历本、治疗发票;
4学校证明(学生资助中心提供)。
5填写保险公司统一的理赔申请书(学生本人)
二、意外受伤住院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并写上所在班级全称;
2、学生本人建设银行账户(存折或卡)复印件;(要求开户行是在建设银行岚园分理处)
3、病历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疾病诊断书;
4、住院每天的日结清单;费用汇总单;治疗发票;
5、学校证明(学生资助中心提供)
6、填写保险公司统一的理赔申请书(学生本人)
三、重大疾病住院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并写上所在班级全称;
2、学生本人建设银行账户(存折或卡)复印件;(要求开户行是在建设银行岚园分理处)
3、病历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疾病诊断书;
4、住院每天的日结清单;费用汇总单;治疗发票;
5、学校证明(学生资助中心提供)
6、填写保险公司统一的理赔申请书(学生本人)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