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评选时间和项目
5月份,评选助学金。
三、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热爱公益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无违反 校纪校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在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良好。
4、家庭经济收入来源少,生活困难,是学院认定的贫困生。
5、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无不良嗜好。
四、评选的人数和金额
40名,金额300元/人,共计12000元,具体分配如下:
资源系14名、信息系15名、经贸系11名。
五、推荐及评选程序、注意事项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
2、系部确定推荐人选,学工保卫处审核,“日美扶贫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广东日美食品有限公司备案。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