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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日美食品有限公司扶贫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9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一、评选范围

    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评选时间和项目

    5月份,评选助学金。

三、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热爱公益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无违反 校纪校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在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良好。

    4、家庭经济收入来源少,生活困难,是学院认定的贫困生。

    5、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无不良嗜好。

四、评选的人数和金额

    40名,金额300元/人,共计12000元,具体分配如下:

    资源系14名、信息系15名、经贸系11名。

五、推荐及评选程序、注意事项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

    2、系部确定推荐人选,学工保卫处审核,“日美扶贫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广东日美食品有限公司备案。

日美扶贫助学基金申请审批表1(12号文附件).xls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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