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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五年制大专学生免学费和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3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湘理职院学[2017]16号

各院部: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五年制大专学籍是“3+2”形式,因此前三年属于中职学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7年秋季五年制大专免学费和助学金评定通知如下:

一、五年制大专免学费政策解读:高职学院五年制大专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户口总数的10%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按专业免学费。

二、五年制大专助学金政策解读:高职学院五年制大专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政策可享受助学金。资助人数为:[在校学生人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见附件1)学生人数]*15%,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生均可享受助学金。助学金按照2000元/年的标准确定。

三、需上报的纸质材料

1、学生免学费申请资料

①、城市学生提交的材料如下:免学费申请表(见附件2)、学生本人户籍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和贫困证明,并按此顺序装订。(贫困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成员或本人的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孤儿、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烈士子女、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残疾证,街道出具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重大疾病证明材料等)

②、农村(含县镇非农)学生只需要上交学生本人户籍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③、院部汇总填报五年制大专农村(含县镇非农)户口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

④、院部汇总上报免学费汇总表。(见附件4)

2、助学金申请资料

①、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学生本人户籍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和贫困证明,并按此顺序装订。

②、五年制大专部汇总上报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6)

四、注意事项

1、户籍性质分为农村、县镇非农和城市三种(如有填写城镇的要根据户籍上地址分清楚是县镇非农还是城市)

2、各院部资助名单在所在院部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再上报学工保卫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按照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五年制大专助学金和免学费上报格式上报,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

4、附件3、4、6共三个汇总表(电子档与纸质表同时上报)纸质表院部盖章且有院部书记签字。

5、请各院部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学工保卫处,接此通知后请尽快部署相关工作。

联系人:唐永兴         联系电话:0731-52518604

注:以下附件上传至学管群共享 

附件1:集中连片特困地区

附件2:湖南理工职院五年制大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审批表

附件3:五年制大专农村(含县镇非农)户口学生汇总表

附件4:五年制大专部汇总上报免学费汇总表

附件5:湖南理工职院五年制大专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6:五年制大专部汇总上报助学金汇总表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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