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理职院学[2017] 14号
各院部:
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学校即将启动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
具体分二个阶段:
一、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上报院部;
时间:9月12日至10月11日
二、院部审核汇总,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时间:10月12日至10月16日
注意事项:
1、各院部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等级设定为二个等级(一般困难、特殊困难)。
2、特殊困难有以下八大类:(1)建档立卡贫困户;(2)农村低保户;(3)孤儿;(4)残疾学生;(5)农村特困救助供养;(6)烈士子女;(7)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8)突发事件。
3、汇总表要求报送纸质档(领导签字并盖部门印章)和EXCEL格式电子文档。
4、EXCEL格式见学管QQ群共享文件。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