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2013-2014学年学院教育教学工作以党的基本教育方针为指导,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和服务广大学生成长成才为目的,积极创建优良的学风、班风、校风,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鼓励先进,激励广大学生加强品德修养、刻苦学习、奋发成才,根据我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学生评优评先办法》,决定开展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名额和比例、评选程序及奖励
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名额和比例、评选程序及奖励按照《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学生评优评先办法》执行。要求各系将评选名额的二次分解表及参评方案报学工保卫处备案。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各教学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参照《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执行。
时间:10月24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 各教学班级开展评优评先民主评议和学生奖学金个人申报。
时间:10月28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 系部审核。
时间:10月31日前完成(系部范围内公示)
第四阶段 学生工作处审核,学院审批。
时间:11月5日前完成(11月6日---11月10日学院范围内公示)
注:各项材料一律须有纸质及电子档。
三、公示及异议
1、系部审核后应将获奖个人及集体在系部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2、学生工作处审核后将获奖个人及集体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3、在评选和公示过程中有异议的同学可以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电话:52518604,邮箱:Hnlgxsc604@163.com,联系人:唐老师。
四、表彰
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院批准后,拟在十一月召开表彰大会,并颁发证书。
五、奖学金发放方式及要求
为简化工作程序,奖学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请各系收集获奖学生的建设银行岚园支行账号,以便财务处能顺利将奖学金批量转到获奖学生的账户。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