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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〇一四年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4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各系:

    接湖南省学生资助中心下发的资助名额网络数据,和《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相关文件精神,我院将2014年各类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系    部

国  家

奖学金

国家励志

奖 学 金

国家助学金

一等

二等

三等

管理工程系

0

26

70

70

70

风能工程系

1

31

80

80

80

太阳能工程系

1

41

134

134

134

指标数

2

98

284

284

284

 

    评审注意事项:

    一、按相关制度、政策,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国家奖学金申报者,必须是具有全日制高职学籍二年级以上学生,并在学院一等奖学金(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在评选范围的10%以内)基础上评审。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必须是具有全日制高职学籍二年级以上学生,资助对象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学业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

    四、国家助学金申报者,必须是具有全日制高职学籍的学生,资助对象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成绩、表现作为参考条件。

    五、五年制高职学生四年级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五年级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评审时间安排:

     1、国家奖学金时间安排:

     ① 学生个人申请于10月21日截止;

     ② 系部评审于10月23日完成;(注:并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③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审于10月24日完成;

     ④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月25日—10月31日全院公示。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时间安排:

     ① 学生个人申请于10月24日截止;

     ② 系部评审于10月31日完成;(注:并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③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审于11月6日完成;

     ④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1月7日—11月13日全院公示。

    注:相关申请、汇总表格,在学管群共享中下载(2014年奖助学金电子档模版)。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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