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接湖南省学生资助中心下发的资助名额网络数据,和《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相关文件精神,我院将2014年各类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系 部 |
国 家 奖学金 |
国家励志 奖 学 金 |
国家助学金 |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管理工程系 |
0 |
26 |
70 |
70 |
70 |
风能工程系 |
1 |
31 |
80 |
80 |
80 |
太阳能工程系 |
1 |
41 |
134 |
134 |
134 |
指标数 |
2 |
98 |
284 |
284 |
284 |
评审注意事项:
一、按相关制度、政策,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国家奖学金申报者,必须是具有全日制高职学籍二年级以上学生,并在学院一等奖学金(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在评选范围的10%以内)基础上评审。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必须是具有全日制高职学籍二年级以上学生,资助对象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学业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
四、国家助学金申报者,必须是具有全日制高职学籍的学生,资助对象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成绩、表现作为参考条件。
五、五年制高职学生四年级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五年级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评审时间安排:
1、国家奖学金时间安排:
① 学生个人申请于10月21日截止;
② 系部评审于10月23日完成;(注:并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③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审于10月24日完成;
④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月25日—10月31日全院公示。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时间安排:
① 学生个人申请于10月24日截止;
② 系部评审于10月31日完成;(注:并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③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审于11月6日完成;
④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1月7日—11月13日全院公示。
注:相关申请、汇总表格,在学管群共享中下载(2014年奖助学金电子档模版)。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