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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扬工匠精神 展财会风采——湖南省首届财会知识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8 11:25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2017-2018年度财务信息公开(1) 浏览次数:1

各省直单位、各有关企业、中央在湘各单位、省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各市州财政局: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在会计行业大力弘扬“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通过以赛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三高四新”战略的实施贡献财会力量,省财政厅决定举办“扬工匠精神展财会风采——湖南省首届财会知识大赛”(以下简称知识大赛)。现将知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次知识大赛以党史、会计专业知识、财经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党的基本理论、规章、历史及时事政治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史,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湖南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

(二)会计专业知识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及具体指引、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

(三)财经法规及职业道德知识主要包括《会计法》《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财经法律法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二、竞赛方式

为突出知识大赛的专业性,同时强化大赛的广泛参与性,本次知识大赛分为网络竞赛和现场竞赛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独立进行。

(一)网络竞赛

网络竞赛为个人赛。全省范围内(含中央在湘单位)的财会工作者及其他人员均可以个人名义参赛。参赛者直接注册、登陆网络答题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答题。答题完成后,参赛者提交答案,网络答题系统直接评分,每人有三次答题机会,取最高分为参赛者得分。

(二)现场竞赛

现场竞赛为团体赛。各市州财政局须独立组织一支参赛队参赛,省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中央在湘各单位、省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组队参赛,每单位限报1支队伍。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可在选拔的基础上组织1支队伍参赛。每支参赛队人数限定5人(含领队1人,正式选手3人,预备选手1人)。各参赛选手年龄、性别不限,要求普通话流利,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职在岗的会计人员,不得从其他地区、部门或单位外借,不得含有各高等院校、中职学校财务会计专业教师及在校学生。

现场竞赛在长沙举行,分为初赛、预赛和决赛三个赛程。初赛为笔试,预赛和决赛为团队现场竞答赛。根据各参赛队初赛和预赛成绩,确定8支队伍参加决赛。决赛拟通过电视台进行实况转播。

三、赛程安排

2021年9月25日,在湖南省财政厅官网(http://czt.hunan.gov.cn)公布知识大赛题库。网络竞赛试题全部从竞赛题库中抽取,现场竞赛试题部分从竞赛题库中抽取。

2021年9月25日—10月25日,进行网络竞赛。在此期间内,参赛者可进入湖南省财政厅官网点击“湖南省首届财会知识大赛”入口或直接点击网址http://kjjs.hxexam.com.cn/netexam,注册并登录网上答题系统参赛。

2021年10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完成代表队的组建。

2021年11月下旬-12月初,举行现场竞赛。

全省初赛、预赛、决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网络竞赛

根据参赛者网络竞赛得分高低及答题时间长短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100名。

2、现场竞赛

(1)团体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10名。

(2)个人奖。设笔试个人奖20名,奖励对象为在全省现场竞赛初赛中个人笔试成绩排名前20的选手。

(3)特别组织奖和组织奖。特别组织奖10名,奖励对象为在全省初赛和预赛中总成绩排名前10的参赛单位。组织奖若干名,奖励对象从未进入前10名的参赛单位中按照以下条件评选产生:

①认真完成大赛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②严格遵守大赛各项规则;

③按时参加大赛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奖励措施

对全省各奖项获得者,省财政厅将颁发证书以资鼓励。同时对相关获奖选手给予下列奖励:

在网络奖赛中得分80以上(含)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现场竞赛的参赛选手,可申请抵免我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60学分。

现场竞赛中所在团队获全省前8名的参赛选手和获得笔试个人奖的选手,在会计人才选拔、职称评审、省会计咨询专家选聘等工作中,给予适当加分;凡是参加现场竞赛的选手,在省财政厅组织的相关会计培训中优先安排参训。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知识竞赛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知识大赛的举办提供保障。

(二)严格层层选拔

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组队参加全省现场竞赛的选手,应当经层层选拔产生,不得直接指定。具体选拔办法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各市州须组织本地区的选拔赛,最终组建1支队伍参加全省竞赛。单独参赛的省直及中央在湘各单位、各省属企事业单位等应先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竞赛,选拔组建1支代表队参加全省竞赛。

组队参加现场竞赛的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于2021年10月25日前,以单位名义将《湖南省首届财会知识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及参赛选手选拔办法报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审核批准。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全省初赛、预赛和复赛,逾期未报视做弃权处理。报名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hunankjc@163.com(备注:知识大赛+单位名称)。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单位财会人员参赛,要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选拔赛的宣传和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竞赛环境,激发广大财会人员的参赛热情。

(四)其他要求

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组织举办选拔赛时,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和处理比赛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和突发事件。

联系方式:省财政厅会计处0731-85165793、85165160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

附件:1、湖南省首届财会知识大赛报名表

      2、湖南省首届财会知识大赛题库

湖南省财政厅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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