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职能部门 > 科研和校企合作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湖南省第17届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04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院属相关部门:
  湖南省第17届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研究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重大问题的学术著作;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重大创新意义的著作;以问题为导向多学科交叉创新研究的著作;湖湘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的高质量著作等。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著作和其他已接受各类出版资助补贴的著作,以及辞书类、教材类、资料类、普及读物类、翻译类、论文汇编类著作,不列入本届资助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1.学术著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准和创新价值。
  2.申请资助的学术著作不存在任何著作权争议。
  3.每位申请者只能申报1部著作,如申报成果属系列丛书,只能择一申报。
  4.为加强青年社科研究人才的培养工作,对39岁以下青年作者(1973年7月30日后出生)撰写的优秀社科学术著作,实行一定程度的倾斜。
  三、资助方式
  1.申请人所在单位和省社科规划办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资助范围的学术著作进行内容填报真实性审核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术著作,组织专家学者进行集中评审。通过评审的学术著作报请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湖南社科规划网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即予资助。
  2.经评审获得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著作,如在省内出版,该著作列入湖南出版集团出版计划,由湖南人民出版社统一出版;如在省外出版,限在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红旗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商务印书馆、新华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华书局等有较高知名度的出版社出版。著作出版前,由受资助人与省社科规划办签署出版协议,出版经费先由受资助人垫付,待著作出版后,再由省社科规划办将资助经费拨付给受资助人(受资助人凭出版发票到省社科规划办办理相关手续)。
  3.每本优秀社科学术著作资助经费2万元,获得资助项目在正式出版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字样。
  4.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资助著作,该社向作者赠送50本书,资助出版著作不付稿酬。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按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的《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在湖南社科规划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亦可在本页面“附件”处下载)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著作书稿(打印稿)2份。书稿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请人备存底稿。
  五、申报时间
  学校科研处集中受理申报的时间为2012年8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2554276

    附件.rar

 

                                        科研处

                                       2012-7-4

打印 纠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