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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3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院属教学系(部)、相关部门: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转发湖南省教科院《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本年度课题将继续采取限额网上申报,请各系(部)、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研读相关文件,加强申报动员工作,积极筹划和落实申报课题,严格把关申报材料,提高申报质量。

    学院受理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日,科研处将按核定的指标组织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筛选,届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 52554276

                                                                          科研处

                                                                      2013年2月23日

 

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院(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厅委直属各单位:

    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2013年2月8日起组织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应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以《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推进建设教育强省进程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加强发展战略研究,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
    二、2013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省重大招标课题、省重点资助课题、省一般资助课题、省青年专项课题和省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重大招标课题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不得自行命题,否则不予受理。重大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填写《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届时等候通知到长沙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其他课题申请者可参照《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鼓励反映国家和省需要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申请人应在《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三、课题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青年专项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都不得超过39岁(1974年5月10日之后出生),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四、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承担信誉保证。
    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省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为提高资助效益,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一经发现予以取消。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主持人再次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六、本年度课题实行分类评审。

重大招标课题通过课题纸质材料申报、资格审查、会议答辩评审的程序进行。重大招标同一课题必须有3个(含3个)以上单位同时申报才能竞标。

高等院校和省直、厅委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课题通过网上申报、资格审查、网上初评、学科组会议复评的程序进行。

中小学和幼儿园申报的课题实行单列单评,通过课题纸质材料申报、资格审查、会议盲评、复评的程序进行。本年度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市州、县区所辖的教育学院、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市州、县区教育局及教科院(所、室、中心)等。

    七、评审结果报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并拨付课题经费。本年度省重大招标课题资助标准为6-8万元;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2—3万元,视成果形式确定具体资助额度;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资助标准为1万元。课题所属单位应予以相应的经费配套资助。申报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含青年专项)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一。
    八、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申报汇总表》)均可从“湖南教育科学规划网”下载,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各高校和省直单位的申请评审书先报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确认,再由各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统一网上递交。为确保申报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除网上递交电子申报材料外,必须同时打印1份与电子申报材料相一致的纸质材料,按程序盖章后由各学校(单位)统一汇总报送我办。

市州所属单位及中小学幼儿园课题申请评审书和相关材料报各市州教科院所(规划办),由市州教科院所(规划办)负责统一送交我办。厅委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申报材料直接向我办报送。中小学、幼儿园《课题申请·评审书》和《活页论证表》等纸质申报材料均要求一式6份,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用纸制标准文件袋或档案袋装好,并将《课题申请·评审书》的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文件袋的正面。

    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从2013年5月10日起至5月15日止。请各市州、高等学校和厅直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务必于规定期间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相关纸质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731—84402925、84402926、84402927。

    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十一、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将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到各市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和厅委直属各单位。各市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应的教育科研主管机构)、高等学校和厅直单位教育科研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严格把关,依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课题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者的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保证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工作的质量。
   附件1: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2: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3年申请书.doc

   附件3:课题申报学习资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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