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职能部门 > 科研和校企合作中心 > 通知公告

【转】转发教育部思政司转发全国高等学校思想

发布时间:2014-03-03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学院所属各部门:

        2014年度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科研课题的工作已经开始,先将《关于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们根据通知相关要求于3月10日前网上填好申报书,并将参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等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档交科研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均不受理。

科研处

2014年3月3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湘教工委通〔2014〕12号

 

【转】转发教育部思政司转发全国高等学校思想

政治教育研究会《关于开展纪念思想

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

和研究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现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转发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关于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推荐具有代表性的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积极参加评选。

请各高校将推荐材料直接报送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过期不再受理。推荐材料报送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学生工作部(校办公楼119);邮编:410082;联系人:张坤,丁琳;电话:0731-88823561,传真:0731-88649318;E-mail:hn_szh@163.com (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成果申报”)

省委教育工委联系人:崔恒源,电话:0731-84720593。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4年2月24日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转发全国高等学校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关于开展纪念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

论文和研究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教思政司函〔20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关于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已经我司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4年1月23日

关于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

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

研究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

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各省(区、市)分会、有关高校及相关单位:

2014年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总结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努力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创新发展,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下,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决定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会员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自1984年3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公开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学术专著(不含教材和编著的作品)、在省(区、市)级以上(含省区市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学术论文、被省(区、市)级以上(含省区市级)领导机关采纳或批示的调研报告,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1.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政治观点和理论观点鲜明、正确。

2.选题应为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重大理论问题,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大的学术创新贡献;或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作品是作者本人长期积淀形成的代表性、经典性学术精品力作,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里程碑意义,适合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人才培养的必读篇目。

4.作品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方法科学,文风朴实,语言流畅;并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严禁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评选办法

1.各省(区、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分会和教育部直属高校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初评、进行推荐。其中,各省(区、市)分会推荐参评的著作限5部,论文限10篇,研究报告限3篇;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参评的著作限2部,论文限2篇,研究报告1篇。具体初评和推荐办法各单位自定。

2.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在各单位初评和推荐的基础上,依托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审,分别评出优秀著作、优秀论文和优秀研究报告,予以公示和表彰。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1.每项成果申报均需填写《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申报表电子版和参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原件等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如无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但需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各省(区、市)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分会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完成初评、报送推荐材料时,需填写《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汇总表和申报表电子版,同时提交参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等支撑材料一式三份。

3.各单位完成初评、报送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过期不再受理。

4.推荐材料报送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北师大本科生工作处),邮编:100875。

北师大联系人:王洛忠    联系电话:010-58807980

思政司联系人:宋  刚    联系电话:010-66096672

E-mail:yjh@bnu.edu.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成果申报”)

附件:1、《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成果申报表》

2、《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

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打印 纠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