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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2014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1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学院所属各部门:

    2014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认真阅读“关于申报2014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按申报要求进行申报。

       2.网上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24日-4月10日

       3. 各部门组织老师积极申报,并于2014年4月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科研处,本次2014科学研究项目我院申报名额:4项,科研处组织学术委员会经遴选后再择优推荐课题。

      4.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推荐后,申报个人凭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后提交至系统,生成带水印二维码的项目申请书。登录名及密码请向科研处咨询,申报者并于2014年4月14日之前将申报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含附件材料)一式2份。由科研处统一报送教育厅,过期或不符要求均不受理。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4年3月21日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教通[2014]77号

[转]关于申报2014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省属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落实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加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现将2014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目标,以主动服务我省“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为主要任务,坚持产学研合作,发挥科研评价导向作用,加快转变高校科技创新发展方式,提高科研工作质量,加大中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力度,推动我省高校内涵发展。

二、主要立项范围。2014年项目主要立项范围包括:与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与我省“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相关的现实问题、应用技术研究;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有利于形成科研特色与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三、项目类型及申报限额。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均限额申报。申报限额、奖励与扣减数量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学校的主要科技指标、专任教师数量以及我厅科研项目的结题情况等因素,计算办法与往年相同。

四、申报要求

各校科研管理人员、项目申请人员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教技〔2013〕3号)、《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3〕11 号),把握改革动向,准确执行改革要求和项目申报、管理相关政策。

1、各校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资格审查工作,申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承担在研项目的情况可通过我厅项目申报系统查询。申报名额分配要向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倾斜,严格控制校领导的项目申报数量。

2、各校要认真做好项目初选工作,指导项目申请人完善申报方案,提高申报项目质量。

一是从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要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按要求做好项目查新工作,杜绝一般的工作性研究、教改项目申报和一题多头申报。

二是按照分类评价的原则要求,根据项目研究类型科学设定预期成果的体现形式与数量,强调科研成果的核心价值与质量水平。

三是加强对项目组内部合作的真实性进行考察,申报项目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合作与考核要求,杜绝虚假挂名现象。

五、网上申报
  1、申报个人凭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后提交至系统,生成带水印二维码的项目申请书。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凭管理账号及密码负责本校申报组织工作,工作权限包括本校申请账号及密码的分配、申报项目的网上推荐审核、申请情况汇总表的网上汇总、打印。各校科研管理账号及密码请与我厅科技处联系取得,个人申请账号及密码请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联系。系统开放时间为2014年3月24日-4月26日。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纸质材料包括学校公文、项目申请书(含附件材料)及申请情况汇总表各一式1份。

材料报送时间为:

4月24日 高职院校

4月25日 长沙市以外本、专科院校

4月26日 长沙市内本、专科院校

材料报送地点:省教育厅科技处(办公楼509室)。

联系人:李朋、潘峰,联系电话:0731-84739947、 84729829;邮箱地址:4739947@163.com。

系统保障咨询:钟坚成,联系电话:13207316286。

 附件:1、普通本科院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

2、高职高专院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

附件1-2.doc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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