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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31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关于遴选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促进我院的学术科研工作发展,加快教育教学改革,经学院领导决定,在学院内遴选学术造诣高、科研能力强的专兼职教师组成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现将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委员遴选方法

本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采取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产生。符合学术委员会委员遴选基本条件(见遴选条件)的校内教职员工均可参选,参选者根据加分条件如实填写《学术委员会委员申报表》,并交学院,学院根据得分情况及专业大类指标择优遴选本届学术委员会。

二、学术委员会委员遴选条件

说明:遴选条件中涉及的项目、成果须为20051月后立项或产生。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2)遵纪守法。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党员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爱岗敬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和专业素养;爱岗敬业,工作勤恳。

(4)为人师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掌握本专业最新动态和研究成果;治学严谨,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不端行为;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坚持原则。

2、学历与职称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被学院聘为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务。

3、科研成果及业绩条件

(1)独立或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至少发表2篇论文;

(2)主持过一项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教研课题或专项建设项目。

(二)加分条件

1. 学历、学位、职称

硕士学历(学位)计3分,博士学历(学位)计5分,教授职称计5分。

2.教学成果

(1)教育专项建设项目

主持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实验室(实习实训室)建设等,国家级计18分,省(部)级计10分,市(厅)级计5分,院级计2分。

(2)教学成果奖

国家级特等奖第一名计18分,有效名次计10分,一等奖第一名计12分,有效名次计8分,二等奖第一名计10分,有效名次计4分;省(部)级一等奖第一名计10分,有效名次计3分,二等奖前5名,第一名计6分,其他计2分,三等奖前3名,第1名计3分,其他计1分;市(厅)级、院级一等奖第1名计2分,二等奖第1名计1分,二等奖第1名计0.5分;

3. 科研成果及业绩

(1) 论文著作

论文是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包括:

①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含SCI、EI、SSCI、A&HCI、《中国科学》、《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全文转载);

②本学科核心期刊(含CSCD、CSSCI核心库来源期刊,《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北大核心期刊》等全文转载)。

权威期刊每篇计5分,核心期刊每篇计3分,一般期刊每篇计1分。

著作(含教材、译著)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时间内正式出版,并有较大实用价值的著作或教材。译著是指翻译并出版且具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著作。包括:

①独著或合著15万字以上本学科高水平著作;

②主编或参编国家级、省级、行业规划教材、普通教材;

③独译或参译具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著作。

公开出版的本专业高水平著作每部独著或合著的第一作者计16分,其他计8分;国家级规划教材每部主编计10分,参编计4分,省级、行业规划教材每部主编计6分,参编计2分;译著独译或合译的第一作者计6分,其他计2分。普通教材每部主编计3分,参编每部计1分。

(2) 科研项目

①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计15分/项;主持省(部)级科研、教研课题计10分/项;主持市(厅)级科研、教研课题计5分/项,主持院级科研、教研课题计2分/项。

②获科研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第一名计15分,有效名次计10分,二等奖第一名计10分,有效名次计8分;省(部)级一等奖第一名计8分,有效名次计6分,二等奖前5名,第一名计6分,其他计4分,三等奖前三名,第一名计4分,其他计2分;市(厅)级、院级一等奖第一名计2分,二等奖第1名计1分,二等奖第1名计0.5分。

(3) 成果转化

科研产品转化为生产力,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持计5分,参与前三名计3分。

作为主持人获发明专利5分/项,实用新型专利2分/项。

、选拔程序

(一)申报学术委员会委员,应由本人填写《学术委员会委员申报表》(见附件),并于4月12日前将申报表电子档发到科研处邮箱(hnlgkyc@163.com)。 

(二)学院根据审核后的申报表得分情况,以及专业大类的指标分配,择优确定本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

四、学术委员会委员指标分配

学术大类

专业

指标分配

备注

材料与能源大类

光伏发电、光伏材料、光伏建筑、光热、电子、艺术

3

 

制造大类

机械、机电、数控、模具、电气

3

 

资源开发大类

采矿、矿机、通风、安全、测量

2

 

管理大类

会计、管理、酒店、市场营销、工程造价

3

 

思政类

法律、哲学、思政教育

2

 

教育学大类

教育学、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

2

 

 

 

 

                                      科研处

                                     2014-3-27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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