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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湘潭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5年在潭高职院校知识产权助推创新创业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4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学院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在潭高职院校师生的创新积极性,培养知识产权意识,鼓励支持在潭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湘潭市科学技术局开展了2015年在潭高职院校知识产权助推创新创业活动,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科研处

关于转发湘潭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5年在潭高职院校知识产权助推创新创业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在潭高职院校师生的创新积极性,培养知识产权意识,鼓励支持在潭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湘潭市科学技术局开展了2015年在潭高职院校知识产权助推创新创业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在潭高职院校知识产权助推创新创业活动”的通知》(潭科发[2015]11号)。根据文件精神,湘潭市科技局将对在潭高职院校在校学生申请各项专利给予有条件的资助,资助采用代金券的形式发放,分别为2000元、1000元、500元三种,代金券只能在湘潭市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中使用(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附件一)。为充分利用本次利好政策,推进我院的科技创新,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并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 认真学习《关于开展“2015年在潭高职院校知识产权助推创新创业活动”的通知》,了解各项专利的资助办法和流程(学生为非第一发明人,教师为第一发明人也有一定资助),积极申报各种专利,促进我院形成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

2. 三系及五年制部积极在学生中推动本次活动的开展,三系及五年制部各选拔一名科技水平较高的辅导员担任科技辅导员,负责推动、指导科技创新工作;

3. 三系及五年制部组织各班级召开1~2次“知识产权助推创新创业”主题班会,推动学生知识产权意识的养成,提升创新能力;

4. 积极做好师生申请国家专利的服务工作,包括代金券的使用,专利代理公司的联系等,代金券在科研处王卉老师处领取,代金券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到湘潭市科技局登记备案才能使用。

详情请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附件一:《关于开展“2015年在潭高职院校知识产权助推创新创业活动”的通知》(潭科发[2015]11号)

附件二:湘潭市高职院校专利服务券使用办法

 

 

                       二○一五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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