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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院级科研与教学成果奖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1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各位评审专家、项目负责人:

    学院第四届院级科研与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与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与《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与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评审办法》,学院成立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对各评奖申报项目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获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15年12月21日下午14:30-17:30

    评审地点:学院接待室

二、评审程序

    1、陈述。项目负责人陈述时间为8分钟,陈述采用PowerPoint形式,内容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提问与答辩。现场专家提问,主评审专家提1-2个问题,其他专家共提2-3个问题。项目负责人答辩,时间为7分钟。

    3、评分。现场专家依据院级科研与教学成果评奖标准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分。

    4、评议。答辩结束后,由专家组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获奖名单及等次。

三、评审标准及内容

   (一)评审标准

    1、获奖基本标准:1)一等奖平均分必须高于85分,二等奖平均分必须高于75分,三等奖必须高于60分;2)须得到院专家委员会2/3人数表决通过。

    2、具体评审标准见附件2。

(二)评审内容

    通过审查申报材料、申报人员答辩,确定院级科研与教学成果获奖项目及获奖等级。

四、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由学院院领导、三系主任、基础课部主任、五年制教学部主任、教务处长、科研处长组成(主持申报成果奖的回避)。其人员为:秦裕武、罗先进、黄霞春、朱奇卫、洪丕庆、刘炳良、谭镜佳、黄建华、肖高、杨海斌、田拥军

五、陈述与答辩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于评审当日提前20分钟到达会场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2、评奖项目陈述内容应以申报书内容为蓝本,做到言简意赅、突出重点、表达清楚,陈述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3、不按照规定时间参与答辩的评奖项目,视为放弃评奖申请。

 

 

    附:1、第四届院级科研与教学成果奖评审表

   

     2、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与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

                                                          科研处

                                        2015年12月18

    附件1:第四届院级科研与教学成果评奖答辩次序名单.doc

   附件2: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与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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