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教学系(部)、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研成果统计,充分利用CRP系统功能,提高科研统计效果,方便资源查询。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与教学部门科研考核拟按以下步骤进行。
1、科研成果上传
本年度的科研成果(包括正规期刊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教材,授权的专利、各类获奖证书以及科研结题证书等)不需要上交复印件,但需要在CRP系统中的个人资料维护分类填报各成果,并将成果佐证材料(证书扫描件,论文PDF文档,教材的封面、版权页、目录的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无佐证材料将不认可),同一项目的附件只能保存在同一个文件里,不能以多个文件上传。
2、各部门初步审核与统计
各部门督促部门职员及时上传科研成果资料,并对提交的科研成果真实性进行初审,将统计表交科研处。
3、科研处审核与确认
科研处根据各部门提交的科研数据汇总表,在CRP系统核实查验资料是否上传,并在中国知网、万方、中国出版总署核实论文真伪。凡未在CRP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科研处将不认定,不纳入科研成果奖励。
4.教学部门的科研考核与科研成果奖励
科研处将按已核实的科研成果,根据湘理职院[2013]76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办法(修订2)>的通知》对各教学单位进行科研评分。
科研处将按已核实的科研成果,根据《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各成果持有人给予奖励。
为了更好地完成我院2016年度R&D(科技与社科)资源清查统计工作及2016年度优秀论文评选工作,请教学系(部)、相关部门安排人员按要求认真做好附件1、附件2所列资料的收集填报工作。
一、教学系(部)填报表格及提交资料
1.本系(部)专任教师名单及专任教师人数填至表1。
2.本系(部)科研立项项目填至表2。
3.本系(部)科研结题项目填至表3。
4.本系(部)专任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包括在省级及以上学会、协会、科研院所或本科院校主办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在省级及以上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论文及参展的艺术作品)、论著及主编和参编教材情况分别填至表4、表5。
5.本系(部)科研成果获奖填至表6、表8。
6.本系(部)科技、学术交流情况分别填至表7、表9。
7.2016年度项目、课题经费使用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至表10。
8.2016年度申请专利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至表11。
二、机关处(室、部)填报表格及提交资料
1、机关处(室、部)教职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包括在省级及以上学会、协会、科研院所或本科院校主办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在省级及以上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论文及参展的艺术作品)、论著及主编和参编教材情况分别填至表4、表5。
2. 机关处(室、部)教职工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填至表6、表8。
3. 机关处(室、部)教职工科技、学术交流情况填至表7、表9。
4. 2016年度项目、课题经费使用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至表10。
5.2016年度申请专利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至表11。
三、注意事项
1. 请各所属各部门对填报的资料认真审核,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数据表盖章后交至科研处办公室(电话:52554276),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部门邮箱:keyan008@163.com。
2.对发表论文及作品的应提交出版论文期刊的封面、版权页、发表论文及作品所在目录、论文内容页面、封底的复印件一份(11-12月份发表的论文还需提交论文原件核实);参展作品需提交作品参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出版著作、主编或参编教材的应提交著作原件1份;获奖项目应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将返还给作者。
3. 各相关表格及填表说明请下载相关附件
4. 本次填报工作是全国2016年度R&D(科技与社科)资源清查工作的一部分,请严格按照表格填写要求填写。
5. 未按要求填报、漏报相关数据所影响到的部门考核及明年的论文评奖,由上报单位及填报人自己负责。
四、考核时间: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0日。
科研处
2016-11-20
附件1: 教学系(部)填报表格。
附件2:机关部门填报表格。
附件3: 最新2015版北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