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我省创新技术管理工程专业职称评委库建库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可根据“评委入库资格条件”推荐1-3名评委。
二、评委入库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优秀的政治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凡有违纪违法、党纪政纪处分、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情形及群众反映争议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二)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相关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奉献,能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
(三)具有创新工程师(或创新能力等级证书)二级以上或者信息化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重点在创新方法方向,以及在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改造领域有较高知名度,有一定的企业创新经验,具备担当创新技术管理工程职称评审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的强度要求,在职在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按要求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可参与推荐,年龄相应放宽。鼓励支持已退休的专家入库,年龄放宽至63周岁(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推荐注意事项
1.推荐人选须由2名在创新方法领域,或在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改造领域的专家实名推荐或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推荐。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查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填写《创新技术管理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表》(附件1),并报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一式两份。
2.请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等相关单位汇总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填写《创新技术管理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花名册》(附件2)。
3.推荐人选不得同时身兼其他两个系列的评委库评委,身兼有其他一个系列评委库评委的人选,请备注“兼××系列评委库评委委员”。
4.材料报送:纸质版请于2023年11月22日前报科研和校企合作中心含电子版(word文档)。
5.评委库建设是职称评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等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创新技术管理工程专业职称评委库建设,坚持标准和条件,真正将政治思想过硬、原则性强、学识水平高、业务素质突出的优秀专家推荐入库,如期完成推荐和报送工作。
关于推荐创新技术管理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doc(附件含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