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教学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科研课题的管理,提升学院科研水平,学院决定对2012年度下半年应结题的在研院级课题开展结题验收工作,请各教学系(部)、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好本部门院级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
1.2009、2010年经学院批准立项、尚未结题的院级课题,名单见附件2。
2.2011年经学院批准立项的院级课题,名单见附件2。
二、结题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结题工作程序
1.课题负责人向所在部门提交相关结题材料;
2.各部门组织结题评审工作;
3.科研处审核、综合评定。
4.结题情况通报。科研处审核完毕后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由学院颁发结题证书。
(二)结题工作要求
1.结题管理。院级一般资助课题由课题主持人所在部门负责组织评审,科研处负责审核、评定;院级重点资助课题先由主持人所在部门负责初步审查,再由科研处负责组织评审。
课题主持人所在部门要坚持结题标准,认真做好结题材料的审查工作,如有资料不全、明显不符合标注要求的结题材料应责令课题负责人补齐、补正或暂缓结题。
2.课题主持人申请要求。 课题完成后由课题主持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结题申请,填写《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同时提交科研课题研究报告、专利证书、转让合同、鉴定材料、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
课题研究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与课题研究相关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注明“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科研课题”和课题编号,未标注的不能列入该课题成果范围和作为结题依据。
3.结题方式。本次院级课题结题方式分会议评审结题与通信评审结题两种。对符合结题条件、材料提交齐全的课题,原则上采用会议评审方式结题。课题负责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结题申请后,部门组织3-5名专家进行会议评审,评审专家听取课题负责人对课题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果汇报后,就相关研究问题进行询证,再由评审组长代表专家组签署结题评审意见和结论。课题结题评审专家、评审会议时间及地点由各部门选定。若因教学工作等原因不能组织会议评审结题的课题,可采取通信评审方式结题,即将结题材料送至3-5名专家评审(聘请专家应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专家组成员中至少有两名是相关专业专家。),各专家对该课题完成情况提出问题及建议,并签署结题评审意见和结论,再由专家组长根据各专家意见签署结题评审综合意见和结论。(采用通信评审结题的课题必须另附《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研究项目验收意见表》,见附件1)
4.鉴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由科研处根据上交结题材料及评审专家意见进行综合评定。
5.各部门结题评审验收时间为:12月3日-12月14日,科研处审核时间: 12月17-18日,请各部门集中上交课题结题材料。
三、结题材料要求
1.所需提交结题材料清单见附件1,请仔细查看其中的《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结题材料清单》文件。
2.所有结题材料采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四份,待结题审核通过、装订后,一份自己保管,一份交至所在部门,两份上交科研处。
3.所有结题材料须经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上交科研处审核后,再装订成册。
四、其他
1. 院级课题原则上不能申请延期结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在课题研究到期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及科研处提交《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课题延期结题申请书》(见附件4)一式两份,一份交至所在部门,一份上交科研处。
2. 以研究产品方式结题,需由产品试用单位或个人填写《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课题产品鉴定(个人)意见表》(见附件5)3~5份。
3.咨询电话:0731-52554276 联系人:曾老师
附件5: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课题产品使用效果鉴定(个人)意见表.doc
科研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