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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7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浏览次数:1

各供应商: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湘财购[2019]27号),单次采购预算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 、服务类项目应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涉密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电子卖场开通以后,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同步取消。

   为顺利开展我校政府采购工作,特邀请各货物、工程、服务类的供应商积极入驻电子卖场,参与响应项目。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8日


附件1:湖南省2020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doc

附件2: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pdf

附件3:湖南-供应商入驻与配置操作指南201909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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