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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岗位职责:工 会 职 责

发布时间:2009-10-12 00:00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部门岗位职责
                                                
工  会  职  责
 
一、根据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工作计划,指导和督促各分工会开展工作。
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加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学院的民主政治建设。
三、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教育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及时向学院党委、行政提供信息,加强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
五、按期召开工会代表大会,组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六、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代会的筹备、组织、提案和会务等工作。大会闭会期间,组织贯彻会议精神,督促检查提案的落实情况。
七、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组建业余活动团体,创造条件办好工会活动室。
八、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教职工在工作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协助行政做好教职工的生活保障工作,帮助特困教职工解决生活困难。
九、指导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
十、做好工会会员的接收、发展和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负责管理工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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