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广大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进友谊,弘扬国球精神,选并拔队员参加湘潭市教育工会的比赛。院工会决定:在4月份举办一场全院教职工参加的乒乓球比赛活动。望各分会认真组织,广大乒乓球爱好者积极报名参与。
一、活动目的
通过比赛,给广大教职工提供了相互交流和乒乓球技术切磋及自我展示能力的机会,提高了教职工业余生活的情调及增强集体荣誉感,选拔优秀队员参加湘潭市教育工会比赛。
二、时间:2014年 4月
三、地点:办公楼、老干所、食堂乒乓球室。
四、竞赛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五、参赛办法
1、各分会必须组队参赛,每队男、女单打各报3人。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正式职工且身体健康者,年龄不限。
3、各单位报名单,于2014年3月31日前报学院工会。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六、竞赛规则:
1、分别进行男子组和女子组的单打比赛,比赛分为预赛,半决赛和决赛。
2、预赛为小组循环赛制,半决赛和决赛为淘汰赛制。
3、小组循环赛制(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
4、预赛和半决赛采取三局两胜制,争夺冠军和争夺第三名的比赛采取五局三胜制。
5、比赛用球由主办方统一提供。
6、所有队伍以抽签的形式决定对赛对手。
7、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选手,迟到10分钟以上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8、在一场单打比赛中,首先发球一方(称为发球员),再由对方接发球(称为接发球员);然后双方交替进行合法还击。在一局比赛中,每人发两个球就应换发球权,依此类推,直到一局比赛结束。每局比赛先得11分的运动员为胜方;但双方比分达到10平后,先多得两分者为胜者。在10平后实行轮换发求法,每人只发一个球,就要交换发球权,直到该局比赛的结束。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5分时,应与对方交换场地。
七、回合出现下列情况应判重发球:
1、如果罚球员发出的球在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时,触及球网装置,此后成为合法发球或被接发球员阻挡
2、如果接发球员未准备好时,球已发出
3、裁判员或副裁判员暂停比赛
4、参赛员错发或错接
八、可以在下列情况下暂停比赛:
1、由于要纠正发球、接发球次序或方位错误;
2、由于要实行轮换发球;
3、由于警告或处罚运动员;
4、由于比赛环境受到干扰,以致该回合结果可能受到影响
九、比赛工作人员安排:
每个场地安排两个工作人员,一个裁判员,一个纪录员。
十、奖励办法:
1、比赛录取男、女前三名,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2、没有获得名次的所有参赛队员均颁发纪念品。
十二、本规程如未尽事宜,由学院工会负责解释。
学院工会
201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