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校工会! 部门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群团组织 > 校工会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青年教师师德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1 15:53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各分会、各二级学院、基础课部、五年制大专部:

为了增强我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弘扬为师为学的师德风范,校工会联合组织人事处举办以“讲师德、重育人、树形象”为主题的青年教师(含辅导员)师德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7年10月17日。

二、比赛地点

    图书馆一会议室。

三、参赛人选

二级学院、基础课部各推选2名青年教师,五年制大专部推选1名青年教师。

四、比赛事项

(一)主题:以“讲师德、重育人、树形象”为主要内容。

(二)语言:使用普通话参加比赛。

(三)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观摩人员:专兼职教师、辅导员,请以上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

(五)演讲顺序:抽签确定。

(六)评分办法

 1.评分方式

比赛采取十分制,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为体现公平性、严肃性,现场评分、统分并宣布得分。统分时去掉评委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平均分作为最后成绩。

 2. 评分标准

(1) 演讲内容(3分)

要求:主题鲜明、深刻(2分),内容充实具体、条理清楚,逻辑严密(1分)。

(2)语言表达(2分)

要求:普通话标准、发音清晰(1分)表达流畅,语言贴切、生动(2分)。

    (3)表情仪态(2分)

要求:感情充沛,精神饱满(1分)服饰整洁、朴素,仪态端庄、自然大方(1分)

   (4)演讲效果(3分)

要求:听众反应好,具有感染力,产生良好的影响。

3.评委及统分员

评委不少于7人,评委及统分人员另行安排。

五、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按比赛人数10%确定) ,二等奖 (按比赛人数20%确定),三等奖(按比赛人数30%确定),其余为参赛奖。

六、演讲报名

请以上各单位、部门务必于9月28日前将推选的青年教师名单及演讲标题报校工会,以便安排。

            

                      

                       校工会、组织人事处

                          2017年9月18日

打印 纠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