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讲述的是围绕卖血展开的一系列事件。作者余华以五六十年代为背景讲述一个普通农民许三观繁琐的一生。
故事开始在许三观遇见根龙和阿方后而走上人生中的第一次卖血。他用第一次卖血的35元娶了许玉兰,而这过程简单却令我觉得心酸又很现实。俗话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又何况是自己的血呢?许三观的行为无不体现当时时代背景的萧条,人们为了生存的无奈,现今,又何尝不是被物质牵连呢?许三观遇到的苦难,跟我们现实生活中所遇的苦难在性质上别无两样,同样有生活的压迫,同样有病痛的灾害。
故事高潮部分,也是最令我感动的部分。许三观有三个儿子,当他知道大儿子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时候,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而纠结。一乐是许三观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却是成了帮别人养儿子,可是当一乐出事的时候,许三观又不惜生命一路卖血来挽救。后来,一乐下乡回到家,在离开家前,许三观把卖血换来的三十元给了一乐。一乐走没多久,二乐的生产队长来家里,许三观再次卖血,不过因为离上次卖血不到三个月,李血头不批准,在苦苦哀求下卖血换来35元,去招待二乐生产队长,这意味着二乐早日回城里的希望更大了。读到这里,我很揪心、很难受,天下父母都一样,宁愿自己受伤而不愿意孩子吃苦。
故事的结尾,许三观老了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却被告知再也不能卖血去吃雄黄酒和二两猪肝,他大哭在街上,却被三个儿子嫌弃丢脸。读到这里发现自己和他三个儿子一样,都不了解父母到底在想些什么,需要什么。其实他们不缺钱,缺少的是我们的陪伴与了解。
寒假在读这本书中,我看到了那个时代的人活得很苦很累,很心酸,吃不饱、穿不暖。对于现在的生活,我们这一代人应该要懂得珍惜。同时,我也看到了许三观精神,那种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命运作斗争的顽强毅力。从他的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也要活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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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艺1182班杨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