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理职院〔2016〕20号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周金玉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聘用)办法》(湘理职院党〔2015〕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五轮机构调整及中层干部聘任实施方案》(湘理职院党〔2015〕20号),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与公示等程序,报请省发改委党组同意,经研究决定,聘任:
周金玉任行政办公室主任;
宋乃冰任人事处处长;
朱军任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丹任监察处处长、考核办主任;
刘炳良任教务处处长、校企合作办公室主任;
张强任学工保卫处处长;
田拥军任科研处(督导室、高职研究所)处长(主任);
罗美霞任发展规划处处长;
肖高任招生就业处处长;
彭莉任财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清麟任后勤产业处处长;
文其知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贺岳奇任离退休工作处处长;
杨明球任图书馆馆长;
黄建华任太阳能工程学院院长;
何瑛任风能工程学院院长;
谭境佳任管理工程学院院长;
周啸任基础课部、体育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向阳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杨海斌任五年制大专部主任;
陈利平任杏嘉林商务宾馆经理(法人代表),兼任杏嘉林商务宾馆物业部经理;
徐军任行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丽群任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光任教务处副处长、校企合作办公室副主任;
张访问任教务处副处长、校企合作办公室副主任;
沈立宁任学工保卫处副处长;
李治国任学工保卫处副处长;
黄永录任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罗毅任招生就业处副处长;
陈柏舟任后勤产业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强任太阳能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向钠任太阳能工程学院副院长;
胡志军任风能工程学院副院长;
肖慧慧任风能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欧又瑞任管理工程学院副院长;
夏红雨任管理工程学院副院长;
陈庚仁任基础课部、体育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湘晖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邓博文任五年制大专部副主任;
刘志国任杏嘉林商务宾馆副经理,兼任杏嘉林商务宾馆物业部副经理。
以上人员任职期限为三年,原任职务自然免去。
免去
葛庆评建办公室主任职务;
曾庆安评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益梅风能工程系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15日
抄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