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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时间:2016-11-10 14:50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安全和校园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人为本,从维护全院师生安全大局出发,积极开展食品卫生工作,确保学院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 普及食品卫生知识,普及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 完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不在院内蔓延。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机构,明确职责

1. 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的校长任副组长,后勤产业处、学工保卫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应急办公室,后勤产业处处长任主任,学工保卫处处长任副主任,各二级学院书记、学工保卫处副处长、后勤产业处副处长、食堂管理员、校医及食堂目标管理责任人为成员。

2. 应急机构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学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2)宣传食品卫生安全防治知识,培养师生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

(3)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身体状况,发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务室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汇报学院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对病人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二)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

1.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院对食品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学院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学校食堂、校园商店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学校食堂、商店必须申办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并培训上岗。

3. 食堂的大宗物资实行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物资采购、加工、出售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餐饮具必须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4. 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5. 加强学校对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6. 健康教育,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三)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及应急处理

1. 突发事件的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应急办公室应将情况在2小时内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

(2)任何部门、个人如发现有突发事件的隐患或事实,均有责任立即向学院食品卫生应急办公室报告。

2. 突发事件的处理

(1)立即停止食品出售,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务室就诊,严重者送市级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场所,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