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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训室(实验室)、教室和学生岗位实习环境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03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1

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50 号)《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22〕346 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2022〕18号)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排查实训室、教室和学生实习环境的安全隐患,结合学院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和实际,教务处将于1月4日牵头组织实训室(实验室)和教室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检查工作,请各教学院部安排好本部门的实训室负责人认真排查所辖实训室安全隐患,特别是用电用火的安全隐患,安排专业负责人和实习指导老师排查2020级实习学生工作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于111日下班前以报告的形式(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说明、实训室(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学生实习环境安全排查登记表)发给教务处黄冲老师,教务处收集后统一报送相关部门整改。

教务处

202213

附件1 实训室(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docx

附件2 学生实习环境安全排查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