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手册》重点内容指南——资助篇
湖南理工职院智能制造学院 11月7日
各位20级的同学大家好,欢迎来到《学生手册》重点内容指南栏目,今天我们把目光投向测评与奖励。快跟上小智的脚步,一起出发吧!
一,奖学金评定办法
申请综合奖学金的条件
1. 政治思想表现好,学习刻苦认真,热爱劳动,遵守校纪、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及社会活动;
2. 学习认真,综合素质高:
一等奖学金: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
二等奖学金: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在 85 分以上(含 85 分)
三等奖学金: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在 80 分以上(含 80 分)
申请单项奖学金条件
1. 政治思想表现好,学习刻苦认真,热爱劳动,遵守校纪、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及社会活动;
2. 符合单项奖学金规定。
奖学金评定程序
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综合奖学金分上、下学期两次发放。
1.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 辅导员(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评议、推荐;
3. 二级学院初审;
4. 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公示;
5. 学院审定后予以表彰。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奖学金。
1. 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 有科目不及格者。
经批准享受奖学金的学生,如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记 过及以上处分,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本办法由学工保卫处负责解释。
二,学生资助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学院建档备案的贫困生),生活俭朴;
5,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达到 75 分以上(含 75 分),操行评定为良好以上
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高职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院规章制度,无严重违纪现象,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四)勤奋好学,积极上进;
(五)通过学院组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