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
|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局各直属单位 |
湖南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6年4月21日印发 |
序 号 |
收费项目 |
计算
单位 |
收费标准
(元) |
收费
对象 |
服 务 内 容 |
1 |
就业能力(取向)
测评服务费 |
人 |
60 |
委托者 |
为用人单位提供毕业生就业能力测评服务,协助选用毕业生,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取向测评服务,帮助其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服务含测评方案设计、测评实施、跟踪服务等事宜。 |
2 |
档案托管费 |
月.人 |
5 |
委托者 |
为托管方管理毕业生档案、户籍,提供其他与托管档案、户籍相关的服务,并代办身份、婚姻状况、简历等证明。不含未落实工作单位、本人又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费由托管方按邮政部门要求据实代为收取。 |
3 |
毕业生户籍托管费 |
月.人 |
10 |
委托者 | |
4 |
就业服务资料费 |
套 |
10 |
委托者 |
包括网上信息查询、《报到证》制作、协议书、求职信息登记和其他相关服务。遗失补办的参照此标准执行。 |
5 |
就业成功服务费 |
人 |
200-800 |
委托者 |
提供有效供需信息,有针对性地推介毕业生就业和用人单位选才,并确保成功,达到毕业生或用人单位预先意向要求。具体收费标准根据推介就业单位付出的工资标准,在此幅度内由双方协商确定。未录聘成功的不得收费。 |
6 |
违反就业协议
改办就业手续费 |
人 |
150 |
委托者 |
为维持就业市场秩序,维护协议双方权益,防止办理虚假就业手续,在协议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提供改办就业手续服务(含定向违约和代办各级的改办手续)。此费不得层层收取。 |
7 |
培训费 |
收费标准视培训费规模、内容、时间等因素报省物价局另行核定 | |||
8 |
广告费 |
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