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改变,有不少毕业生置自己的人事档案于不顾,或者不清楚应该怎样处理自己的档案。最后造成工作几年后因为需要了,才到人才交流部门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的情况,导致考取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工龄没有同类人员长、职称没有同类人员高、养老保险没能及时缴纳等问题。而现在个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可以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享受和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待遇,如连续计算工龄、职称资格考评和代办社会养老保险等。所以,毕业生一定要了解和掌握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及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才资源开发、企事业单位人才交流、人事代理、人事考试等工作。人事代理制度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接受各类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管理,提供人才人事社会化的一种新型管理制度。现将人事代理的具体政策解释如下:
一、人事代理的主要对象
1、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后的新进人员;
2、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科技实体、私营企业及其人员;
3、会计、审计、法律等各类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人员;
4、机关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以及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5、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
6、自费出国(境)留学、离岗求学深造的人员;
7、国(境)外企业长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8、应聘到外省市及进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9、自愿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他单位及人员。
二、人事代理的服务范围
1、收集、整理和保存人事档案,代理人事关系;
2、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手续;
3、按照有关人事政策为委托人办理档案工资晋升、工龄计算及退休手续;
4、代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考试、考前培训的归口申报工作;
5、代办养老保险金的收缴和支付手续;
6、代办因公和因私出国(境),以及国内外求学深造的政审及相关手续;
7、代理流动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及转移手续;
8、代理流动人员的户口及转移手续;
9、代理委托单位与聘用人员合同的签证;
10、负责委托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其办理婚姻状况证明、准生证、独生子女证等相关手续;
11、提供人事政策法规宣传咨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