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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9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组织人事处 浏览次数:1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暂行办法》(湘理职院〔201933 号)(下简称《办法》)要求,为做好我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报人需符合《办法》中所列认定条件。

二、认定程序

1.教师本人于55日前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申请人所在部门于517日前对申请人的《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并填写《部门情况汇总表》,连同《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

3.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小组于66日前进行有关材料的核实,初步确定人选。

4.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双师素质资格教师认定结果。

5.颁发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

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docx

 

组织人事处

201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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