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暂行办法》(湘理职院〔2019〕33 号)(下简称《办法》)要求,为做好我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报人需符合《办法》中所列认定条件。
二、认定程序
1.教师本人于5月5日前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申请人所在部门于5月17日前对申请人的《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并填写《部门情况汇总表》,连同《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
3.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小组于6月6日前进行有关材料的核实,初步确定人选。
4.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双师素质资格教师认定结果。
5.颁发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
组织人事处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