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占营:国家级优质高职校如何开展建设,又该建设什么?

发布时间:2018-10-08 10:09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浏览次数:1

导读:

开展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举措,是高职院校强化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优化优质职业教育供给、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和贡献力的重要基础。本文阐释了开展优质院校建设的现实意义,分析了优质院校建设的基本条件、政策设计、内容体系,提出了优质院校建设成效的判断表征,以期为各地、各校推进此项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继“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后,教育部发布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开展优质学校建设”,对进一步集聚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激发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推动高等职业院校特色化创新发展,从根本上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和贡献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建设实践来看,各省优质院校建设内容各有侧重,不尽相同,这其中建设逻辑是否具有共性,是否具有“标准”画像,如何开展建设、建设什么、是否有统一评判标准等已经成为优质院校建设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的现实意义

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从高速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亦从注重外延走向注重内涵、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和特色发展的新阶段。在此背景下开展优质院校建设,具有多方面的现实意义。

1.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2014年,《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系列政策,作出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战略部署。高等职业教育具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双重属性,在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与布局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015年教育部印发《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18年,支持地方建设200所左右的优质院校”。[1]至此,优质院校建设作为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头雁”项目,已经成为高等职业教育领域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成为各地、各院校落地最快、分量最重的重点项目。

2.助力和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的主动作为

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契合中高端产业发展需求,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力结构和素质水平,高等职业教育需要在与国家战略同向同行、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中,勇担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主体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优质院校建设是高等职业教育回应现代产业体系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升级的重大改革,通过改革发展与创新引领,构建起适应产业中高端发展水平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在助力和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发展中主动作为。

3.引领和推动职业教育现代化的有效载体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发展,我国职业教育规模世界最大,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公平作用日益彰显,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但是,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职业教育体量大而不强、校企合而不深、质量有待提高、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优质、多层、多样职业教育的迫切需要。面对国家发展战略新要求和产业革命新趋势,通过优质院校建设,创新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和培养模式,推动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使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革命。

4.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之举

高等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是从注重外延式发展向注重内涵式发展转轨,升级发展模式。但是,目前这种升级还面临诸多挑战。[2]从发展背景上看,当前高职教育同时面临着“中国制造2025”的产业背景、“互联网+”的时代背景、教育需求多样化的生源背景等多重压力;从发展路径上看,校际竞争、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加快推进优质院校建设就是要应对这些现实挑战,加速形成高等职业教育核心竞争力,才能有助于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实现规模、速度、质量和效益均衡的高质量发展。

二、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的基本条件

《行动计划》提出建设一批“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强、综合办学水平领先、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度高、行业优势突出”的优质院校。[3]这明确了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的基本条件。

第一,办学定位准确。办学定位是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服务面向,对办学理念与定位、思路与目标,办学规模与水平进行的制度性安排和设计,是学校确定发展方向、制定发展战略的逻辑起点。所谓“准确”就是优质院校的办学定位基于自身办学传统和资源优势,契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凸显优势、特色和个性。

第二,专业特色鲜明。专业特色是指学校在一定办学定位指导下与长期办学实践中,在不断加强传统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的同时,对接地方现代产业发展需求增设符合市场需求的新兴特色专业,逐步形成的特有品质。所谓“鲜明”就是优质院校的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条件和培养质量等方面,已产生较好办学效益和社会影响,能够体现高标准、高水平和高质量,进而彰显专业领域的特有优势。

第三,社会服务能力强。社会服务能力是指学校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社会培训和管理咨询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所谓“强”就是优质院校基于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以特色专业为依托,确定社会服务方向和服务领域,实现其针对性、有效性和品牌效应。

第四,综合办学水平领先。综合办学水平是对学校在办学理念、办学规模、办学体制机制、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社会服务能力、学生成长成才、科研成果转化等诸多方面的全方位考量。所谓“领先”就是优质院校的综合办学水平位居本区域、本行业的最前列或绝大多数方面位居前列。

第五,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度高。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度是指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智力支持与人才保障的贡献程度。所谓“高”就是优质院校办学定位紧扣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依托区域龙头企业创新适合自身的校企合作模式,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数量足够、质量优良、结构合理的技术技能人才。

第六,行业优势突出。行业优势是指学校依托当地行业或产业,充分考虑行业重大关切,打造深层次合作平台,凸显植根行业的先天优势。所谓“突出”就是优质院校与行业发展相互依存、相互支撑、同频共振,学校聚焦行业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培养“无缝对接”的技术技能人才,进而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又为学校发展提供外部环境条件,进而有效促进学校的人才培养。

三、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的政策设计

优质院校建设也是顺应政府积极转变职能、实行“放管服”的重要体现,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高职院校的主体责任,着力为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基本制度和政策环境。

1. 基本原则:引领发展

“以示范建设引领发展”,就是延续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引领战线创新发展的成功做法,推动国家(省)示范(骨干)院校将前期改革成果进行全面深化、及时推广,着力固化、[4]整体优化,坚持扶优扶强、鼓励竞争原则。第一,全面深化、及时推广。国家(省)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多采用项目化推进方式,较多集中于当时立项的、占全校专业总数约1/10的重点建设专业上,具有很强的个案性和典型性。优质院校建设就是要将国家(省)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成果,在重点建设专业上进行全面深化,在本校其他专业进行推广,使其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使广大教师、学生受益。第二,着力固化、整体优化。优质院校建设是要把那些经过证明成熟的、可以推而广之的、确有实际办学成效的理念、标准和机制,按照“经验—制度—文化—行动”等步骤积累沉淀下来,让改革经验上升成管理制度,让管理制度升华为学校文化,在学校文化氛围熏陶下变成全体教职员工的自觉行动,逐步形成学校人才培养以及教育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最终形成一种健康有序、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制度范式。第三,扶优扶强、鼓励竞争。优质院校建设就是要传承扶优扶强、鼓励竞争的原则,传导滚动发展、不进则退的压力。据不完全统计,[5]在19个已公布优质院校建设名单的省份中,辽宁、安徽、湖南、黑龙江、江苏、四川、内蒙古等省份的10所国家示范(骨干)院校未能获得省级优质院校立项建设资格。

2.建设机制:地方为主

“鼓励支持地方建设”,明确了优质院校“统一规划、自主承接、先行建设、检查认定”的建设机制。第一,统一规划。按照“坚持顶层设计与支持地方先行先试相结合”“坚持扶优扶强与提升整体保障水平相结合”的原则,统一规划“建设200所左右的优质院校”,统一制定建设策略和机制,从实设计建设内容,分年度采集并发布绩效数据。第二,自主承接。优质院校建设是由地方根据实际需要自愿提出的自主承接、自主安排。2016年初共有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拟自愿承建328所优质院校,承诺预估投入经费约60亿元。[6]第三,先行建设。根据各地执行情况和绩效统计数据显示,[7]至2017年底,已有31个省份(含兵团)共计投入33.8亿元,先行启动了429所优质院校建设。第四,检查认定。教育部将依据各地承建成效对优质院校做好事中监督管理、事后检查认定工作,待2018年《行动计划》执行期满后,在各地立项建设的优质院校中认定一批国家优质院校。

四、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的内容体系

《行动计划》提出了“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幅提升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实质性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培养杰出技术技能人才,增强专业教师和毕业生在行业企业的影响力,提升学校对产业发展的贡献度,争创国际先进水平”。[8]这就明确了优质院校建设的内容和任务,为各地、各院校推动此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第一,以学习者为中心改革教育教学。由“教”主导“学”,向“学习者”为中心的人才培养理念的转变,是高等职业教育回应“受教育者”个性化需求的必然之举。教育教学改革是人才培养改革重中之重。当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以“课堂革命”更新教育观念、教学方式,以校企共建打造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实现人才培养从标准化向差异化、多样化、个性化转变,[9]以教学改革推动“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新范式建构。优质院校依然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弘扬工匠精神,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既要注重学生严谨专注、敬业专业、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品质养成,还要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加强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培养。

第二,以先进性为要求提升综合办学条件。只重视硬件建设而不重视软件建设,内涵建设就会失去灵魂;只重视软件建设而不重视硬件建设,内涵建设就会失去基础。优质院校既应拥有前瞻性的规划、完善的基础设施、完备的实训(模拟)设备及良好的实习实训环境;还应拥有先进的办学理念、深厚的历史文化、特色鲜明的品牌文化、高效务实的管理文化、丰富浓郁的产业文化,形成独具校本特色的团队精神、价值追求、制度体系和发展愿景。同时还需完善信息化设施、构建信息化环境,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与评价方式,改进管理方法与手段。

第三,以学校为责任主体构建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过去一个时期多采用绩效指标以及资源分配相关联的等级评分规则进行建设成效评价,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学校间的相互模仿,弱化了多样化发展。作为人才培养的第一责任主体,优质院校必须以实现质量自治为目标,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切实推进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建立常态化的院校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机制,通过质量生成过程的分析,寻找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控制点(环节),通过制度规范、程序支持、文化自觉等,实现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

第四,以适应现代产业发展为宗旨建设高水平专业群。单个专业建设向专业群建设的转变,是高等职业教育回应产业需求的必然之举,是为了更好地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形成与现代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专业新形态。专业集群发展是高等职业教育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实现专业复合发展的重要策略,也是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的增长点。抓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高职院校要从市场需求侧和人才供给侧入手,尊重办学积淀、立足服务面向、对接产业结构,厘清群内专业关系,明确管理运行方式和评价机制,画好专业群与产业群(岗位群)的映射图、群内各专业关系的逻辑图、主要建设内容的鱼骨图和建设进程管理的甘特图。

第五,以“双师型”为主题培育卓越教师队伍。一定意义上讲,教师的能力决定了一所学校履行自身社会角色定位的水平。如何培育自己的名师巨匠、建设高水平的“双师型”师资团队,是优质院校亟待破解的难题。优质院校要围绕“双师型”主线,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专任与兼职相结合,在引进高层次人才、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教师专业化发展激励机制和兼职教师有效管理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新理念、新模式;以校企合作为切入点,推动高职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提升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效能。

第六,以服务需求为主导锻造超强社会服务能力。所谓“超强”,就是要体现职业教育特点,实现职业教育的不可替代性。所谓“社会服务”,就是要紧盯“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倡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精准扶贫等国家重大战略,扎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技术技能积累,支撑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精准对接服务社会发展需求。优质院校建设需要立足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逻辑起点,持续扩大影响、赢得支持、汇聚资源,进而实现社会服务能力再提升,才能为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第七,以内涵特色为名片打造市场辨识度。特色是建立在质量基础上的特色,没有质量的特色只能是包装出来的特色。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初期,特色是笼统的、模糊的,如“就业率高”“录取分数高”“社会影响力大”等。在示范(骨干)校项目建设阶段,特色是学校整体的、教育内部的,诸如“示范校”“骨干校”“验收优秀”等。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阶段,特色已经走向具体化,其评价主体将由教育内部转向外部社会,评价对象也将从院校整体走向专业群。因此,学校应研究如何实现专业链和产业链紧密对接,找准专业群服务地方和产业的切入点,坚持长期投入、持之以恒建设,通过提升专业群建设水平来彰显特色,打造显著市场辨识度。

第八,以标准输出为诉求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要融入世界职业教育话语体系,必须构建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人才培养标准;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要确立在世界职业教育体系中的身份地位,必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化职业品牌。因此,结合“引进来”“走出去”“再提升”的国际化办学三部曲,全面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积累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的“中国经验”,打造“中国方案”。学校除了“引进来”,更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和企业协同“走出去”,在吸收借鉴国际优秀经验的同时展示中国特色并提供中国经验,成为国际事务的参与者、国际标准的建设者、国际资源的提供者和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协同者。

五、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的成效表征

优质院校建设是新时代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目的在于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核心竞争力,引领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因此,优质院校建设成效评价不能简单通过一套统一固定的评价指标体系来判定。

第一,夯实内涵、彰显特色、提升服务已经成为优质院校的自觉行动。从发展方式上看,从过去粗放式发展,转成稳定规模、整合资源、夯实基础、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内涵发展方式。从发展动能上看,从过去政府主导、项目拉动、资金集中投入的要素驱动转向政府规范管理、院校自主办学、主动服务需求的创新驱动转变。从服务质量上看,从“一头独大”的学历教育转向“三足鼎立”的学历教育、社会培训和技术服务,最终达到“五位一体”的学历教育、社会培训、技术服务、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

第二,利益相关方认可程度已经成为优质院校的价值取向。政府、行业(企业)、教师、学生等利益相关方认同程度,是学校办学质量的直接体现。从政府视角看,学校人才培养契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调结构转方式大局,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劳动力高水平就业和再就业,实现“地方离不开”。从行业视角看,毕业生的知识技能结构与生产企业岗位无缝对接,来校招聘的企业多、档次高,合作企业对学校依赖性强,实现“业内都认可”。从教师视角看,学校对高水平师资的吸引力大,能够提供更多专业发展机会,有价值认同和情感归属,实现“教师愿意教”。从学生视角看,学校生源好,尊重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够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学习需求,帮助提高职业技能、促进生涯发展,获得较高就业竞争力,实现“学生乐意学”。从国际视角看,对接国际标准,深入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向世界提供中国职教智慧和职教方案,实现“国际能交流”。

第三,建成世界一流的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已经成为优质院校的奋斗目标。“建成一批世界一流的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培养高地”,[10]是国家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战略性布局,是推进实现职业教育基本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必然趋势。“一批”是指数量定位,就是要重点支持起点高、积淀厚和势头好的少量优质学校;“世界”是指视野定位,就是要扎根中国大地,放眼世界视野,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提供职业教育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一流”是指品格定位,就是要形成一等品质、时代标志、自成流派和引领产业的质量品格;“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是指载体定位,就是要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实力、水平、声誉和品牌的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这既是实施的中坚力量也是实施的重要载体;“国际竞争力”是指能力定位,就是要通过市场竞争、优势比较、选择分化,形成有国际水平的能力担当;“人才培养”是指价值定位,这既是学校的核心价值,也是学校质量生成、形成不可替代性的中心任务;“高地”是指目标定位,就是形成中国职业教育参与世界竞争的制高点,建成中国高等职业院校的旗帜和标杆。

当前,《行动计划》进入收官之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步入更高起点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建好一批优质院校任重道远,需要各地把握滚动发展、不进则退、传导压力的原则,引导地方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同时也迫切要求高职院校主动补短板、扬优势,强化竞争意识,坚持传承与创新,办出特色、形成品牌。随着优质院校建设的实施,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的新一轮角逐已经悄然登场,这也必将对我国未来高等职业院校的布局、发展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作者简介:任占营,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发展处副处长,主要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等研究。

参考文献:

[1][3][8]教育部.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教职成〔2015〕9 号)[Z]. 2015-10-19.

[2]高志研. 高职教育:如何创新发展?[N]. 光明日报,2015-11-24(14).

[4]王晓东. 优质高职院校建设专题调研报告[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35):15-18,42.

[5]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 各省“优质校建设”名单大汇总[EB/OL].https://tech.net.cn/web/articleview.aspx?id=20180320190333522&cata_id=

N039, 2018-3-20.

[6]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关于确定《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0号)[Z]. 2016-3-16.

[7]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关于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执行情况及有关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教职成司函〔2018〕51)[Z]. 2018-4-12.

[9]任占营. 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思考[J].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7,(3):41-46.

[10]国务院.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 号)[Z]. 2014-5-2.

本文刊载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7期(总第2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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