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3号)精神,现就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由学校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教育厅申报。
二、申报基本条件
凡申报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学校必须是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
(二)申报专业群中的专业应为《关于公布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湘教通〔2018〕68号)中的专业,且一个专业只能归入一个专业群;
(三)除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报的专业群外,其他学校申报的专业群核心专业应有一届以上高职全日制毕业生(含2018届毕业生);
(四)专业群当前注册学生人数(含2018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600人(农林、地矿、艺术、体育类等专业群当前注册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400人)。
(五)专业群构建符合“专业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原则要求,群内专业原则上为3-8个。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2018年不得申报:
1.近三年有违规办学行为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2.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事件的。
三、申报类别及数量
高职一流特色专业群申报分“认定”和“遴选”两种类型。省级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单位可以申报“认定”类型,非省级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可以申报“遴选”类型。申报限额见附件1,所有学校不得超限额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的院校须提交:
(一)申请公文(同时填写并附《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二)《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分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填写两类。
1.网上填报。各高职高专院校登录“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系统”(IP地址:http://218.76.27.96/login.html,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以专业群为单位填写《申报表》,一群一表,按照要求填报相关内容。
2.纸质材料填写。各高职高专院校以专业群为单位填写《申报表》,并确保其中所有信息和申报系统填报信息保持一致,由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并装订成册。
(三)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
五、申报材料报送
(一)网上填报自通知日起在申报系统中进行,分专业群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公文(一式两份)及《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装订要求为一群一本,以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按顺序编排页码,封面及填表说明不编页码,封面之上不另加其他封面;一个专业群分装一袋,袋上粘贴《申报书》封面页)、申报佐证材料电子版(整理拷贝到U盘,一校一盘,贴“学校代码”便签后装入信封,信封上标“学校名称+佐证材料”;U盘内建文件夹,一群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专业群名称+佐证材料”)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到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所805、806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
(一)各校在申报系统中应选择相应的申报类型,并在填写纸质材料时,填写相应的类型。申报“认定”类型的高职院校应以卓越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为基础进行申报,申报时可以对原专业群做出适度调整(涉及新旧目录转换的专业根据教职成〔2015〕10号文件中《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转换),但应在申报公文中说明调整理由。
(二)申报“认定”类型的专业群不需提供佐证材料,申报“遴选”类型的专业群需要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由学校建立专门的网页,在申报系统中相应的地方填写佐证材料网页链接地址,申报学校应确保网页链接有效、畅通。
(三)此次暂不符合申报条件但有申报意向的院校须提交申报公文,明确申报专业群。
工作联系人:湖南省教育厅职成处,刘婕,0731-84715482;湖南省教科院职成所,彭文胜,0731-85182380。
附件:1.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限额表
2.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表
文件:关于做好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296号)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 6月21日